作者Escarra (還沒想到)
看板a-bian
標題Re: [閒聊] 趙少康愈來愈討人厭
時間Fri May 13 13:54:20 2005
後來想想,有的東西你的觀念實在很錯誤,
不講一下真的不行。
※ 引述《qewr (222)》之銘言:
: 討論這個實在是沒啥意義阿......
: 1.
: 我當然有看清楚你的文章 可是你的認知非常奇怪
: 在法律判決以前 你沒有任何權利可以預設立場
: 一個法官不能看他是壞人臉 就千方百計想給他重罪
: 你必須讓證據說話 證據到達證明他有罪 你才能定罪
: 這就是成熟的司法
: 你用合理的懷疑實在很差勁 首先你把扁嫂的內線交易所有證據資訊交由法院
: 判決沒罪就是沒罪 你還要怎麼合理懷疑法?
: 合不合理由你判定????? 那法院幹麻 就你審就好了阿
: 更何況你得到資訊有法院多嗎 你可以找通聯記錄嗎?
: 如果宋都被判不起訴了
: 我雖然很不爽 也只能接受 現在社會的問題就是標準不一
: 你真的認為你的懷疑很合理 就拿去跟法官辯 看他怎麼駁斥你 而不是在這邊嘴炮
: 你這樣跟藍軍有時大罵司法不公 有時大罵給了清白
: 社會就是這樣才會亂 你要不拿證據出來 要不就接受.....
我想,你絕不會比我更清楚無罪推定的意義是什麼。(笑)
可是你完全搞錯了在現實生活中法律的界限到那裡,
為什麼要無罪推定?那是因為有罪的法律效果是「刑罰」,
是侵害人民基本權最嚴重的,因此在法律上才對國家施用刑罰加以嚴格限制。
但是社會中從來就不限於只能有法律判斷一元的價值考量,
雖然可能基於種種原因一個人做壞事並沒有被法律制裁,
但這不表示我們不能基於較法律的要求更高的標準去責備這個人,
什麼是這類標準?所謂的政治責任就是一種,
道德良知也是一種,每個職業內在的甚至自律的職業道德也是一種,
法院的功能一向是非常的有限,這個社會的秩序維繫所依靠的比法律多太多了。
我從來沒說我們可以給宋「定罪」,但是我們永遠可以為他那幾天的結結巴巴提出質疑,
質疑是每個人都能做的,不是只有法官才可以,
更何況,你知道不起訴處分的制度上意義嗎?等你真的懂了,
再來跟我談我們可不可以懷疑宋省長的錢從那裡來。
政治人物是所有人共同以選票監督的,
當然任何公民都有權用自己的標準去審查他的操守,
這種事情不存在法院的「專屬管轄」!
: 2.
: 阿扁的誠信跟宋的誠信要分開....要怎麼分法
: 是你說宋誠信有問題 我才說阿扁誠信也有問題
: 兩邊都有問題你怎麼知道這次誰說的真的
: 我們只能由事後証明曾經有信用問題的人 這次是不是說謊
: 如果他紀錄不止一次 你就要認知他這次不說謊下次也可能
: 你怎麼可以以你的標準認定 阿扁哪次說謊 宋哪次說謊????????
: 你是半仙嗎??? 還是鐵嘴??
: 你的標準好怪....
你才奇怪,兩邊都有問題不能並立嗎?
陳講話不算話,是陳的事情,宋講話不算話,是宋的事情,
兩個人之間為什麼有連帶關係?我真不懂。
你高興去檢討陳講話的誠信很差,歡迎你去檢討,那是你的論述目的,
我在前面之所以提到宋,是要指出我們講他兒子的時候其實是在講老爸,
你在講什麼「這次」?你有沒有在看人家的前後文?
: 3.
: 拜不拜金這種事情 你這麼認定是他們說話內容就算了
: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他節目 我女友我妹天天看 不知你從哪認定的?)
: 沒啥好講的
: 只是 很多女星只是交個有錢的男友 就被批想嫁豪門
: 社會就是愛眼紅
: 有機會自己賺錢 找的到有錢的老公 都是自己的本事
: 我不知道為什麼現在媒體爛到這種新聞一大堆 我很不恥....
你真的中文閱讀能力有問題,
他們拜不拜金不是我認定,我是說人家說他們拜金,
不是只因為他們買一堆包包,而是從他們講話的內容去批,
至於他們實際上拜不拜金,根本不是我所關心的。
你也知道媒體爛,那人家批評媒體的時候你跳出來說其實他爛的蠻公平的,
你自己不覺得自己的行為可笑嗎?
以下的認知不同,不再繼續討論,
你要認為百萬名錶很多錢就請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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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35.250
→ Marino:皆屬言論自由範圍~ 61.228.28.29 05/13
推 qewr:錯誤的是你 不過這樣已經偏扁版 請刪文 來信再戰... 211.20.149.160 05/13
推 rinze:唉~你的回文跟我對他的回信一樣~"~202.178.204.223 05/13
→ rinze:不過得到的評價也一樣..但還好..我是女生202.178.204.223 05/13
→ rinze:他說不跟女生計較:)202.178.204.223 05/13
→ rinze:E網友唸法律的嗎@@202.178.204.223 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