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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幾天在和胡家活寶討論"綠色恐怖份子"的問題, 結果就在我們兩人討論到第二天時,羅大佑又在電視上唱起這首歌, 果然又是引發了爭議... 國民黨認為這首歌是"言論自由",但實際上它確實是一首散布仇恨意識的歌曲, 就連胡家活寶那種大統派也認為羅大佑寫這首歌是"心魔所惑"^^, 那麼,這樣一首"心魔所惑"的偏激歌曲,在公共電視台播出,是否恰當呢? 試想,如果德國的媒體在電視上公然播放鼓吹納粹,或者"殺掉猶太人"之類的言論, 這樣子也算是言論自由嗎? 納粹和反猶也是一種"主義"啊,按國民黨的邏輯,這也是該支持的不是嗎? 所以我想問大家,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到底該到什麼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83.52
artdeco:如果換成"打馬"歌曲在公視播出, 泛藍又會怎麼說? 59.121.140.91 03/31
artdeco:一定會雙重標準啦... 59.121.140.91 03/31
LucLee:問題是沒有歌手唱打馬這種仇恨歌曲 211.76.238.188 03/31
JeffyLiaw:臺北有一隻狗?220.135.177.248 03/31
artdeco:就是這首!"台北一隻狗"超讚的啦 59.121.132.185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