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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etz (曹錦輝,你好神!!)》之銘言: : 我這幾天在和胡家活寶討論"綠色恐怖份子"的問題, : 結果就在我們兩人討論到第二天時,羅大佑又在電視上唱起這首歌, : 果然又是引發了爭議... : 國民黨認為這首歌是"言論自由",但實際上它確實是一首散布仇恨意識的歌曲, : 就連胡家活寶那種大統派也認為羅大佑寫這首歌是"心魔所惑"^^, : 那麼,這樣一首"心魔所惑"的偏激歌曲,在公共電視台播出,是否恰當呢? : 試想,如果德國的媒體在電視上公然播放鼓吹納粹,或者"殺掉猶太人"之類的言論, : 這樣子也算是言論自由嗎? : 納粹和反猶也是一種"主義"啊,按國民黨的邏輯,這也是該支持的不是嗎? : 所以我想問大家,對於言論自由的限制到底該到什麼程度? 如果單挑這首歌出來播放 也許這個不當 還算是有理 可是這是一整個活動裡面的節目之一喔 如果整個活動是有意義的 那單一的節目播放應該是合理的 就算要覺得羅太過分了 那也是阿扁的告訴乃論 如果阿扁要告 那我也不覺得有錯 可是播放本身應該是自由的 不甘別人的事吧 我是沒有看過 羅那兩首歌的歌詞啦 不過相對的 如果放豬頭皮那首歌 我的立場也是覺得 如果單挑這首歌出來播 是不當的 但如果是單一單元也還算有理 不過小馬也有告訴的權利 就是了 其實這部分的拿捏真的很難 就好像到底天邊一朵雲 是藝術還是色情一樣 說這是言論自由呢 又怕過度利用 搞不好下次公視下次會播個節目裡面一大半都是類似豬頭皮那首歌的內容 說這不是言論自由呢 又有箝制之嫌 那只要稍微批評到政府的 是不是都要管制呢 何為 過分 何為不過份 又由誰來認定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4.208.9 ※ 編輯: diepig 來自: 203.74.208.9 (03/31 14:34) ※ 編輯: diepig 來自: 203.74.208.9 (03/31 14:36) ※ 編輯: diepig 來自: 203.74.208.9 (03/31 14:38)
jeff0811:雖然很氣這件事,不過這次你是對的 220.134.128.22 03/31
deco:有道理~ 140.92.2.37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