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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2872891.shtml ---------------------------------------------------------------------------- 開放外勞參政權 石之瑜/台大政治系教授(台北市) 泰勞人權引起大量關注,相關首長聯袂探視,並承諾人道管理,如提供申訴管道、裝冷 氣、代打官司。但關鍵在外勞被視為外人,以致身如奴隸工,居如集中營。可是如何讓 外勞不外呢?昨日民意論壇「歐盟推動移工可參政,台灣移工不能換雇主」一文,觸及 核心,即移民參政權。這是釜底抽薪之道,只怕台灣所謂人道主義者也未必支持,但開 放外勞逐步入籍,並恢復其在民主社會中人皆享有之參政權,應是正途。 今天,外勞只是生產工具,因此政府與資方共同關心的,一是他們投入生產對經濟成長 的效用,二是他們薪資匯出帶來的代價,三是他們在本地消費的回饋作用,四是異文化 入侵的圍堵。要讓他們變成人,靠人道主義悲天憫人無濟於事,最多吃住條件臨時改善 ,一旦遭遇天災或政治變故,外勞最容易獲選為發洩焦慮的代罪羔羊。可記得,連靠人 權口號起家的呂秀蓮,之前某次赴印尼不順心,之後不就是藉著停止進口印勞作為懲罰 嗎? 要提升外勞成為人,必須他們自己覺得能像尋常人一樣生活,依照他們所熟悉的邏輯, 進行飲食消費勞動投資。但外勞所處的制度環境,剝奪他們慾望的能力,並隨之改變他 們生存的手段。結果,他們對所生活的社會難以培養認同,國人理所當然視之為外人。 是什麼樣的制度剝奪,讓外勞好像自外於社會?首先是固定期限的雇工規定,這就不斷 提醒他們自己是外人,從而造成低消費、零投資的行為短期化,且愈近期滿,愈有法外 報復心理,也愈可能逃離。假如沒有三年期限,甚且配合居住時間來安排入籍,便可培 養他們選擇未來生涯的主體能動意識,做出長遠打算,不論是經濟性的消費投資,或教 育性的守法觀念,都可能自動培養,並形成傳承,外勞於焉不外。 其次是參政權的剝奪,造成外勞不能主張人權,則本地不肖業者與官吏民代,肆無忌憚 地恣意壓榨。這種由人道主義評論家偶爾代言的人權處境,最多只能供給人道主義者良 好的自我感覺,不能有效發揮人道與彰顯人權。相反地,外勞若能首先取得地方政府的 參政權,則不論是鄉鎮縣市長或民意代表,都會為了贏取選票或營造形象,主動改善勞 動環境。具有了能動性之後的勞工,在公共領域可以公平地現身,便會有尊嚴,於是自 然回歸到長年受洗的信仰規範,厥為人。 然而,台灣社會歧視外勞的心理根深柢固。十餘年來,一代代兒童在父母對外勞頤指氣 使的氛圍中成長,早就自命為上人,他們聽到外勞不外,豈不毛骨悚然?即使號稱人道 主義者(不信請教呂秀蓮),一樣會有各種充滿文化偏見的理由,或似是而非的國家利 益主張,反對透過外勞入籍與恢復參政權來重建人權。再加上國內長期以來瀰漫身分悲 情,促使政治領導人拚命建立區隔內外的疆域感,則上焉者對外勞遭遇視而不見,下焉 者刻意運用來鞏固主權意識。 台灣是移民社會,原本有高度開放與融合能力,在不斷加入與移出的全球潮流中,台灣 作為一塊和而不同的開放疆域,本有萬紫千紅的機會。過去幾年,我們總在如何封鎖疆 域概念中自我定位,違背移民社會習性,硬把自己裝飾成強權眼中值得爭奪的明確對象 ,以至於講人權只講台灣人權,講和平只講台灣和平。開放外勞入籍並恢復參政權,是 移民社會學習重新做自己的起點。 【2005/08/31 聯合報】 ---------------------------------------------------------------------------- 我覺得石之瑜在關鍵的地方有含混帶過之嫌: 石之瑜說,"外勞開放入籍並取得參政權,是保障外勞人權的根本方式", 然而外勞入了籍,還算是外勞嗎? ~~~~~~~~~~~~~~~~~~~~~~~~~~~ 沒錯,入了籍當然有參政權,可是入了籍以後也不能算是外勞,而是本地勞工了! 外勞之所以被雇用,原因就在於他們比本國勞工低廉的薪資, 可是,如果他們入了籍,要接受臺灣勞基法對本地勞工的保障時, 他們還有辦法和其他沒入籍的人競爭嗎? 再說,外勞之所以為外勞,就在於他們非本國國民的身份, 所以外勞不用繳稅給臺灣政府,錢可以大筆寄回自己的國家; 今天你推動外勞入籍,他們就要負擔臺灣的國民義務, 這樣對經濟不好,薪資偏低的外勞而言,怎會是一件好事呢? -- 如果 真有來生的話, 就算是違抗神的旨意 我也要陪伴在你身邊... 如果,這一切都是夢,只願當我從夢中醒來之際,能有你在身旁; 然而,早晨的陽光,卻又會讓我現出原狀; 但是,不管怎樣,我還是想告訴你一句話,那就是-- 「我 愛 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83.52 > -------------------------------------------------------------------------- < 作者: HYL (@Bay Area) 看板: a-bian 標題: Re: [閒聊] 石之瑜的火星文又來了... 時間: Wed Aug 31 09:08:45 2005 外勞目前本就享有勞基法保障了,所以目前外勞的最低薪資是跟本國 人一樣的。 在來台灣的稅制是屬地主義,所以外勞在台收入也是要繳稅的,只是 收入過低,應繳的稅額很低而已。 至於石之瑜那句話跟本就是神經病,天知道他的推論過程怎麼出來的 ,是跟台灣的利委混在一起太久腦子壞了是吧;人權有很多種,參政 權並不是其一!! 參政權是公民的權利之一,外勞在台灣該享有基本 人權,但並不享有公民權力/利 ,這是很簡單的 ABC,台大政治系教 授石之瑜竟搞不清楚,真是有鬼了... 目前的問題是在於外勞的"人身自由權"受限,且申訴無門,跟參政權 有什麼關系,腦袋壞了是吧。 要不然台灣所有20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的人權都不受保障囉 XD 這實在Kuso到了一個極致 -- 邪惡的推論 -- 其實石是想藉外勞就題發揮,讓台灣的大陸新娘能較 快入籍取得參政權,進而影響選舉。 ※ 引述《goetz (曹錦輝真的好神!!!)》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OPINION/X1/2872891.shtml : 我覺得石之瑜在關鍵的地方有含混帶過之嫌: : 石之瑜說,"外勞開放入籍並取得參政權,是保障外勞人權的根本方式", : 然而外勞入了籍,還算是外勞嗎? : ~~~~~~~~~~~~~~~~~~~~~~~~~~~ : 沒錯,入了籍當然有參政權,可是入了籍以後也不能算是外勞,而是本地勞工了! : 外勞之所以被雇用,原因就在於他們比本國勞工低廉的薪資, : 可是,如果他們入了籍,要接受臺灣勞基法對本地勞工的保障時, : 他們還有辦法和其他沒入籍的人競爭嗎? : 再說,外勞之所以為外勞,就在於他們非本國國民的身份, : 所以外勞不用繳稅給臺灣政府,錢可以大筆寄回自己的國家; : 今天你推動外勞入籍,他們就要負擔臺灣的國民義務, : 這樣對經濟不好,薪資偏低的外勞而言,怎會是一件好事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228.246.110 ※ 編輯: HYL 來自: 69.228.246.110 (08/31 09:09)
JeffyLiaw:推「邪惡的推論」那部分..220.135.177.248 08/31
prince:政治系教授跌股丟臉,支餘也不是第一個了。 140.112.66.66 08/31
prince:ㄟ 怎麼選到這個? 之瑜 兩字才對。 140.112.66.66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