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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沈富雄挑戰媒體人汪笨湖,注定要以「失敗」告終,原因很簡單,媒體是汪的領域, 不是沈的戰場,沈富雄跳進別人家的院子去罵架,這是「以己之短攻人之長」,不敗才怪 ?誰說沈富雄聰明? 更且,沈富雄指名批判的,竟而全屬民進黨的一貫支持者如謝志偉、林建隆教授等,相反 的,聲援沈富雄的,竟而全屬深藍如陳文茜、趙少康之流,一向抨擊、抹黑民進黨不遺餘 力。從這個現象來看,自稱「淺綠」的沈富雄真是「綠」的嗎?其實這正顯示沈富雄備受 爭議的由來,也是年底立委選戰為什麼有那麼多民進黨支持者質疑沈的地方。 有趣的是,汪沈隔空叫陣之際,集立委、媒體於一身的「小妹」陳文茜跳將出來,打汪護 沈,這原不稀奇,放在沈的過去言行來看,毋寧是事之必然,不如此才怪。問題是,「小 妹大」妄圖利用公權力封殺「異己」,要新聞局出面「停播汪笨湖節目」,當然是替沈富 雄報一箭之讎,以斷後患,何嘗不是趁勢為自己除去競爭者?汪的「台灣起動」已經「超 越小妹大」,汪笨湖一旦給新聞局勒令停開,不是既洩沈之恨又為己除去強敵,這是一石 二鳥之計。 陳文茜援引廣電法中的規定「廣播節目不得散布謠言、邪說或浠亂視聽」(第20條第6款) ,指名新聞局開鍘「吊銷廣播或電視執照」(第45條)。然而,陳小妹犯了兩個大錯,一 是原則性的,一是法條上的,一反映「小妹」心態之可怕;一反映陳立委專業的嚴重不足 ,「立委小妹大」的可怕在此! 先說「專業」部分。做為立委的陳文茜竟然不知道違反第20條第6款要處罰鍰,「情節重大 者」不過「停播」,並沒有「吊銷執照」的處罰。立委能夠隨口「立法」無視森嚴法條, 難怪是「小妹」不為「大」。其次,陳文茜公然要求新聞局介入言論,用公權力箝制言論 ,完全是法西斯心態。老實說,「廣電法」是「黨國體制」孑遺,雖然已有修訂,但為德 不卒,比如第21條第2款禁止「違背反共復國國策」就是一例。陳文茜由綠轉藍,成為中 國國民黨搖旗吶喊的「小妹」,可怪的是,「黨國」理念內化到骨髓中,為了打擊汪笨湖 ,不惜成為「媒體沙皇」;而且只看到別人眼中的沙子,沒有看到自己眼中的樑木,真說 「造謠」,誰比得過「小妹大」? .....2004-08-14【台灣日報】 資料出處:台灣日報http://www.taiwandaily.com.tw/news.php?news_id=265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108.229
flystar536:推最後一句.... 218.171.181.137 08/15
Steinway:大推啊.... 218.172.72.230 08/15
mozard:什麼是風涼話?我從來沒批評過正名 218.167.36.172 08/15
mozard:打阿 218.167.36.172 08/15
ykleu:非推不可,說的太好了 220.135.28.19 08/15
mozard:歹勢,推錯文 218.167.36.172 08/15
ntddt:小妹 借刀殺人 簡單的伎倆 220.143.12.235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