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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yam.com/tdn/politics/200508/20050826939691.html 【探針】「國發院」買賣證實馬英九是「黨國之子」◎金恆煒 台灣日報 2005-08-26 00:40 「國發院」買賣事件突顯了6個觸目驚心的血淋淋事實:1這塊土地是中國國民黨在「 戒嚴法」下執政時巧取豪奪而收為黨有的「不法所得」,取得的手段就不合法;2國民 黨淪為在野黨後,「國庫」不再能通「黨庫」,黨營事業沒有執政為後盾,遂而萎縮終 告失靈。為了支付「黨國體系」所需,只好變賣非法侵吞的黨產;3所有黨產既是不當 取得,難以出脫,而「國發院」剛好屬台北市管轄,而馬市長就是黨主席,所以馬市長 就利用職權,繼續「市庫」通「黨庫」,圖利「黨國」;4台北市以永建國小需要擴建 為名,其實是為國民黨籌募資金來供養或解決「黨國」龐大體系的支出;5「國發院」 一方面是產權的掠取大有爭議,另方面,這塊土地是「機關用地」,三方面馬英九主席 ∮國民黨需款孔急,為了立刻成交並求現,寧願「賤價」出售;6在「合約」中竟然公 開增列國民黨「應完成事項」的「但書」,就是市府要通過「都市計劃變更」;馬市長 為了馬主席,枉法以從,大開「方便」之門。 以上六個「現象」,是「國庫」通「黨庫」、「黨庫」通「私庫」具體而微的寫照。過 去國民黨如何五鬼搬運、如何把國家土地納為己有,然後換取現金,在「國發院」買賣 中全然現形。 馬英九主席毫不愧祚的說:「以國民黨目前的情形,非這樣做不可!」而秘書長詹春柏 不諱言說,因為國民黨資金壓力極大:「形勢所迫,不得不辦理〔賤賣〕。」而行管會 主委張哲琛期盼「儘快」完成議價、簽約手續,其「猴急狀」可見一斑。 從黨主席、秘書長、黨管會的飢不擇食的口吻中,明顯看到「國發院」的買賣只是為了 解決國民黨的財務危機,永建國小不過是「漁翁得利」的第三者而已。為什麼「賤賣」 ,當然是「形勢所迫」,然而何嘗不是「黑市心態」?贓物是不當利得,也是沒本生意 ,「贓物」僅有賤賣一途;「國發院」現值至少53億元卻以戔戔43億元出手,不僅是因 為張哲琛所說的「風險」,更且是買賣贓物的必然。 馬英九主席已經用行為告訴國人他所強調的「公平正義原則」到底是什麼碗糕。重點是 ,國民黨的黨產是不正義的所得,一旦涉及必然沒有「公平正義」可言。「國發院」事 件標誌了所謂的「馬英九時代」就是「黨國之子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