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erinoSheep:XD 09/17 11:33
推 rookiecop:這就叫自我膨脹嗎? 女F4搞錯對象了吧 要找也要找媒體… 09/17 11:31
推 BLACKHOLE:經紀人的話配上簽名檔真是太合了XD 09/17 11:37
推 olenew:配合著media-chaos版8352篇 會更好笑喔! 09/17 11:40
推 Jiapie:不打算把被「退通告」的事,告知團員;所以用書面通知? 09/17 11:55
推 etmummy:經紀人八成也是挺藍的.搞的很像錯在吳淑珍一樣. 09/17 11:55
→ HsinTai:國賠...?! 09/17 12:00
→ HsinTai:還真把吳淑珍當國母了 09/17 12:00
推 olenew:要事實真相 把8352的影片看完就知道了 09/17 12:00
推 Cosmoswalker:告錯對象了吧,要告去告惡意扭曲語意的媒體吧!! 09/17 12:36
推 tonyselina:XD 09/17 16:33
→ chouhen:................................................... 09/17 17:57
推 fujiwar:有人在聽扁嫂講話行事的嗎? 09/18 04:22
→ fujiwar:如果她講話那麼有效,那什麼都來批一下好了=.= 09/18 04:23
推 fujiwar:女F4,出道時就覺得想藉F4的名氣出頭,還想由露肉肉出名 09/18 04:27
→ fujiwar:現在多虧扁嫂拉抬名氣..不然我都覺得她們快從娛樂圈沈下去 09/18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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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star (Wayne Su) 站內: a-bian
標題: Re: [情報] 女F4被退通告 氣憤要索國賠
時間: Sat Sep 17 12:34:16 2005
※ 引述《olenew (亞德特拉星人)》之銘言:
: 他表示,很有可能,一些「親綠」的企業,自動揣摩上意,以後也不會找
: 女F4代言,「因為她的一句話,影響生存,再有因為她退通告,我們一定
: 要求國賠。」這筆帳會算在吳淑珍頭上。
一堆人動不動就說什麼國賠國賠,他們能不能先搞清楚國賠的定義啊?
憲法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國家賠償法 第 3 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吳女士是有執行什麼公權力嗎? 還是提供什麼公共設施??
看來不加強法律教育真的是不行,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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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rely, 日本自助旅行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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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香港~中國(廣州~北京)~蒙古~莫斯科~聖彼得堡
~柏林~瑞士~巴黎~倫敦 歐亞大陸鐵路橫貫之旅 籌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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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24.106
→ VRC174:莫非胸大無腦? 09/17 12:37
→ Cosmoswalker:人云亦云卻不思其義....從「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句公눠 09/17 12:37
→ Cosmoswalker:眾人物朗朗上口的話就看得出來! 09/17 12:38
→ HsinTai:別說一般人..學法的一樣朗朗上口 :Q 09/17 12:44
推 Sunstein:mstar兄太認真了,他們只是在搞笑而以,呵。 09/17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