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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cl007 (沒啥咪)》之銘言: :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fn/200412/20041217685135.html : http://tw.news.yahoo.com/041217/39/19ltv.html : 這篇媒體方面的報導! 小蝦米 對抗大鯨魚!! : http://tw.news.yahoo.com/041217/4/19kw9.html : 這篇是開始要扁政府注意了! : 這件事情 後續的演變 很重要 可能會鬧到國際上也不一定 : 我知道很多人討厭記者 台灣的統媒 : 新聞自由 一直以來是民進黨的努力目標之一 : 這件新聞記者本身 有無報導錯誤 我不知道 : 只是鴻海以那篇報導造成 : 他們損失 而對那位記者請求損害賠償 : 訴請法院進行假扣押! 未免也... : 可惜我現在還不是律師 如果可以真想替那位記者辯護 : 即始我不能同意你的報導 但是我會誓死維護你報導的自由!! : 另外我只是就 這些媒體的報導來作評論 如果有錯誤的地方 : 請幫我提醒更正 謝謝 : 在此補充一下這位記者 即便自作自受 報導錯誤 : 也要端視他是否能夠登報更正或者就此負責請辭! : 當然這又牽扯到台灣媒體的新聞道德觀,台灣媒體你知道的 : 打死不認錯, 或許有些人認為 要給他教訓 鴻海幹得好 : 但是.........唉! : 總之我心中 自有定見就是了 http://tinyurl.com/58fek : 我心中理想的報紙 法蘭克福<匯報> 如果今天這件事情是發生在外國的媒體身上 那我想有可能是各說各話 但是發生在台灣的媒體身上..... 媒體本身的責任本來就比較大 因為在台灣""記者""根本就已經等同是""妓者""了 即便拋開職業道德不說 引用成語錯誤、錯字幾乎是每天都看的見的事情 成天拿著一塊無冕王的招牌招搖撞騙 就跟李慶安在舔耳案裡面表現的一樣 人民有知的權利沒錯,立委有揭發的自由沒錯 但如果不詳加查證而先行做帶有價值判斷的報導 這絕對不在所謂的自由範圍之內 -- 生命總是不完美,講不完的不滿,憤恨、沮喪、苟且度日。 然而當你什麼都有的時候,不意味著必然的幸福, 當周遭的人都羨慕你的時候,不意味著必然的幸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192
gnsgns:推最後一段 61.217.227.84 12/19
gnsgns:不詳加查證 就叫造謠了 61.217.227.84 12/19
evilmaker:台灣記者:查證是啥?可以吃嗎? 140.112.214.145 12/19
uibing:我要推一個  203.70.76.86 12/19
shawncarter:推推推推推 61.228.108.181 12/19
a123123123:我覺得評論這件事情情是否該自己去查證? 61.228.29.29 12/20
a123123123:如果自己也不懂的查證那又何必批評記者? 61.228.29.29 12/20
ssx:記者能影響的人太多,要求記者比觀眾懂得 203.73.49.32 12/20
ssx:查證容易的多了。 203.73.49.32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