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ughRole (我醜胖窮笨)
站內a-bian
標題總統禁止但檢察官未禁止陳哲男出境
時間Fri Oct 7 08:59:59 2005
聯合報社論
總統禁止但檢察官未禁止陳哲男出境
總統府主動發布新聞,謂陳水扁總統批准陳哲男辭國策顧問,陳敏賢辭總統府顧問,以示
支持檢調偵辦高捷弊端;新聞稿中還蓄意透露,陳哲男上個月要休假赴日,但陳總統認為
檢調調查期間陳哲男不宜出國,故未准假。
高捷案最受各界質疑的兩大要角竟同時「請辭獲准」,一般解讀為當局的「停損」操作。
然而,不管請辭的真相和目的為何,總統府的說明,卻反而陷偵辦高捷案的檢方於更不利
的境地。
高捷案爆發迄今,陳哲男全面否認涉案。但按前引總統府的說明,陳哲男上個月要請假赴
日,陳總統不准的理由卻是「檢調調查期間不宜」。然而,陳哲男既否認涉案,且倘若檢
調目前進行的調查行動又果真與陳哲男毫不相干,則為什麼陳哲男要因為「檢調正在調查
」高捷弊端,就不宜出國了呢?
難道說,是因陳總統以國家元首的地位,由特別的管道得知檢調查到的事證,深恐陳哲男
一出國就成了劉松藩第二、伍澤元第二,會讓陳總統難堪,所以不准其出國?
捨此之外,實在想不出合理的解釋,何以一個亟力否認涉案、檢調也一直未對之採取行動
的人,會因「檢調正在調查」,就不宜出國。進一步言,倘若檢調果真掌握相當的事證,
其重要性足以讓陳總統不敢批准陳哲男出國旅遊,則檢調單位又何以至今對陳哲男毫無作
為,這種相互矛盾的情形,誠讓社會大眾深感不解!
何況,陳哲男身為總統府國策顧問,欲出國尚須請假,而總統亦可不予准假;但如今陳哲
男既已請辭獲准,離開公職成為平民百姓,則其出國與否,除非有司法機關的禁令,就無
人有權加以干涉了。換言之,陳哲男隨時皆可出國。然而,偵辦高捷案的檢察官卻公開表
示迄未限制陳哲男出境,這讓情勢更形詭譎。不啻變成:擔任國策顧問的陳哲男,總統不
批准在高捷案偵辦期間請假出國;但平民百姓的陳哲男,卻可以在高捷案偵辦間隨時出國
。請問偵辦本案的檢察官,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就政治面看,陳哲男倘若在此際出國,既已辭職,總統即無行政及政治上的責任。但就法
律面言,檢方既稱:「高捷案不找陳哲男問話無法結案,但找陳哲男問話不代表他涉案。
」唯假如陳哲男真的在這段時間出國且不回來了,檢方結不了案,將由誰負責?為何總統
的判斷較檢方嚴重?為何總統不願負批准陳哲男出國休假之責,但檢察官卻滿不在乎?
坦白說,檢方偵辦高捷案的表現,實在令民眾大失所望;國人要求儘速伸張公義的心願,
簡直就被檢方有氣無力的偵辦行動挫折至近乎絕望的境地。案發迄今已近五十日,既然檢
方亦知「不約談陳哲男就不能結案」;但是,請問檢方諸君,待各位未來發動約談之時,
恐怕一切串供與掩飾皆已完成,一切涉案證據皆亦被湮沒,則約談又有何用?
新聞報導稱:檢方向法院聲請四名「次要角色」的搜索票,被法官以「四人未參與華磐公
司決策,無法確信產生共犯的聯結行為」打了回票。在野黨立委直覺認為有政治干預,但
以檢方的表現來看,吾人寧可認為這根本是檢方泄沓廢事所致;就算有政治干預,恐怕也
是落在檢方,而尚未及於法官。因為,搜索行動目的是及時保全證據;若檢方認真查辦高
捷案,當然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動,針對本案的「有力人士」和關鍵處所進行搜索,然
後再將「次要角色」一併納入,以防疏漏;這樣做,相信必能說服法官同意搜索。如今案
件拖了這麼久,檢方竟只對「四名次要角色」搜索,當然不會獲得法官認同;甚至檢方只
搜索「次要角色」,將無異於打草驚蛇,恐讓事證永遠消失!
一份總統府的新聞稿,揭露了不少高捷案偵辦的秘辛。這份總統府的新聞稿已列入歷史紀
錄,總統禁止陳哲男出境,並故意透露給媒體,但檢方卻未禁止其出境。政治面的撇清,
與法律面的拙絀,皆令人大開眼界。
【2005/10/07 聯合報】 @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77.22
噓 wetteland:廢文先生出勤囉...XD 218.165.133.35 10/07 09:06
推 ToughRole:您有意見可以反駁呀 躲起來噓一句就閃人 61.64.77.22 10/07 09:07
→ ToughRole:難道就是您的一貫作風嗎 61.64.77.22 10/07 09:07
噓 wetteland:以閣下的身分地位,本人不屑回應 218.165.133.35 10/07 09:08
推 ToughRole:那請問您是何身份地位? 61.64.77.22 10/07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