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yam.com/tdn/politics/200509/20050928205890.html
國親中視條款應法不溯及既往
管中祥指前例一開爭議無窮
建議要去政治化政黨比例須降至1/4
台灣日報 2005-09-28 00:30
(記者陳玫君∮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組織法草案爭議
未決,世新大學廣電系助理教授管中祥認為,當中的同一黨籍委員比例,
應再降為 1/4,才可能達到去政治化目的,而對於國、親版本中出現「中
視條款」,他則認為應「法不溯及既往」,否則前例一開,日後將衍生無
窮爭議,他並提出包括:應增納公民代表,以符合實際需求,以及避免未
來受財團干預,應增訂定逆旋轉門條等建議。
立法院院會昨日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組織法草案,並發生朝
野嚴重對立情事,對此,目前也是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的管中
祥分析指出,目前無論是政院版或國親版,有關委員任命的規定,皆是「
本會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有鑑於目前政
壇處於兩大陣營分庭抗禮情勢,為免任一方有所謂的合縱連橫動作,因此
,應將之修正為「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四分之一」,以避
免政治力操控,達到去政治化目的。
而對於國親版本提出國家傳播委員會可以針對證照核發及廣播、電視事業
之停播或證照吊銷處分、廣播電視事業之組織及其負責人與經理人資格等
特定事項進行複審,被外界批評為「黨營媒體條款」、「中視、中廣條款
」,管中祥說,此一部份,法規應不溯及既往,否則此例一開,日後類似
案件或是組織調整,全都可要求翻案,將衍生無窮亂象。
另外,對於藍營宣稱,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的概念,源自於1934年美國國
會立法成立的「聯邦傳播委員會」( FCC),管中祥則認為,從國親版本
中看不出來有這樣的構想,他表示,以美國採分權制, FCC是由行政部門
提名,再經國會同意為例,此舉兩方都能得到尊重。管中祥同時有數點建
議,一是增納公民代表或消費者代表,他解釋,這是因為廣大的閱聽人仍
是一般民眾,二是當有重大事項時,如屆臨換照前,應召開公聽會,聽取
民眾看法,三則是有鑑於美國 FCC後來受財團干預嚴重,應增訂定逆旋轉
門條款,另外,他也建議,在此案未有結果之下,藍、綠雙方宜舉行公聽
會,以進一步了解民眾看法,並納入草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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