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geyama (歿)》之銘言:
: 那一定有人問:好,不由執政者來審查,那該由誰來審?如果不考慮現實因素,
: 我認為答案當然是由全數閱聽者或其選推之代表合議決定。但這樣的提議在臺灣
: 會遇到的現實問題是,除非在技術上能設計一套客觀公正的「閱聽者公投」,
: 來確實計算同類節目中的喜好排名,否則勢必還是得採取代表制,但這必然會
: 淪為政黨之爭,政治動員的結果,最後跟泛藍的政黨比例代表制差不了多少。
目前執政黨欲推動的NCC法案模仿美國版本,雖然無法讓泛藍心服,但
至少比政黨比例好一點。
因為至少有制衡的設計,國會對之有同意權,對個別委員的資格或立場
有疑問,就可以行使同意權將其否決。
若是政黨比例,則由立法權單獨提出,沒有制衡,也無法監督。其實就
跟現在新聞局是一樣的意義。(因為採表決制,多一票就掌控所有的權力)
其實兩者優劣是很明顯的,但如果有比美版各好的設計,當然可以採取
其他的模式。
: 當然另外一種思考方式是:政治既然是管理眾人之事,那由另一批不同於立法委
: 員的人民代表來專職負責新聞言論的審查,有何不可?既然連國家限制人民權利
: 自由都可以由人民代表(立委)來決定,那再選一批人民代表來專職審查新聞品
: 質,相較於由受監督的執政者來審查,雖然不一定確保品質「一定」會比較好,
: 但在「新聞品質原本就會因主觀而異」的前提下,至少由人民代表來審查,會比
: 較接近「人民的主觀」而非「執政者的主觀」。說實話,如果不考量臺灣目前
: 過度政治對立以致幾近喪失理性論辯的大眾言論,人民代表不失為值得考慮的制
: 度之一(至於是否要設立司法審查機制,那是另一個問題)。
以上不太可行,人民根本無從獲得這些學者專業的相關資訊,如何選舉?
況且審議委員會的專業性質,也不適合採人民選舉的制度。
你這只是空想罷了。
: 當然,在民主社會下的主觀選擇,代議比不上直接,如果有一天,有線電視的技
: 術可以讓閱聽者直接在家就能對節目評比,然後將所有閱聽者的評比加總後訂出
: 總評比,把最後吊車尾的一定比例節目剔除換新,那是再好也不過了。
這當然很好,只是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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