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rdy590 (Birdy)
看板a-bian
標題Re: 換照風波 新聞局大錯特錯
時間Fri Aug 5 00:18:50 2005
※ 引述《KAGI (OTARU)》之銘言:
: : 整理一下全文,其實重點就是:
: : 1.有線頻道該不該刪,與政府該不該介入,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
: 頻道沒有刪,仍在那兒。只是劣質經營者被踢出去了,剛好其他業者可以有機會申請經營
: 沒道理57頻道就只能任由東森S耍濫到斃,也不能剔除它吧?! 嗯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劣質經營者"難以定義, 更不該由少數人的好惡就草草決定.
龍祥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賺錢的業者就是劣質啊, 那公視是不是也該停播算了?
有人可能會說"我不愛看", 但是你不愛看是你家的事, 一個電視台能活著就一定
有觀眾在. 憑什麼認定這些學者專家比觀眾偉大, 並且能決定觀眾愛看什麼?
退場機制應該由市場自己建立, 頻道數量雖然很多但還是有經濟效益的問題,
系統業者不可能不顧成本無限制供應, 沒人看的頻道自然會消失.
政府在這部份的最佳作為應該是針對系統商作出限制, 像前陣子對購物頻道的
限制就設計的蠻不錯, 怎麼換到另一件事手法就變的這麼粗暴?
: : 2.當有違憲之虞時,「依法行政」不應該被行政權拿來當成雞毛令箭。
: 原作者這一點主張最失敗,把法律當花瓶才是他心中的王道嗎ꄊ他主要的意思應該是行政權不應該無限制的放大, 應該有自我節制的能力
像換照的審核就不應該是現在這種內容審, 因為立法的原意並不是這樣.
這種審法結果比不審還糟, 我甚至懷疑這是不是為了催生 NCC 使出的殺手鐧!
: : 3.每個人都有不接受某種言論的自由,但沒有要求它消失的權力。人民
: : 如此,更遑論政府。
: 引喻失義。
: 新聞自由是媒體組織與媒體人的狹義言論自由,
: 在商業媒體體系中,更混雜營利的目的,所以不能跟廣義一般人享有的言論自由等量齊觀
: 當東森S佔住57頻道時,自然就排擠了其他想經營57頻道的業者,
: 你怎不說東森S讓其他想經營57頻道的人言論自由消失?
定頻純粹是商業角力, 政府不應該動手干預, 像購物頻道的規範大概是極限了.
這有點像電話選號一樣, 業者當然有權把特定的號碼拿出來賣, 不想付錢的人也
還是拿的到號碼, "言論自由消失"的說法相當可笑. 付五十塊就是只能吃個便當,
老闆把龍蝦鮑魚給付了兩千塊的卻不給你是不是大小眼在欺負你?
想取得特定頻道號碼惟一的方法就是跟其它業者競爭, 所以節目商才會一直想要
整併系統台, 剩下的就是集團間的協商分配.
: 做不好就下台嘛,頻道也該輪替吧。
: 東森S原班人馬可以去辦雜誌、網站發聲啊。
: 電視頻譜屬於全民,沒道理讓這些爛業者煽色腥而公僕新聞局還不能趕他們吧。
: 果真如此,那就是新聞局失職了。
內容違法可以處罰、連續處罰可以停播, 該做的都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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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4.206.7
噓 taligent:罰啦 但有屁用 有人賴著不繳罰款 211.20.51.132 08/05
推 stephe:樓上是沒看到"連續處罰可以停播"喔 61.31.161.60 08/05
→ taligent:現在不是撤照 撤照之後不是停播? 211.20.51.132 08/05
→ birdy590:現在是被罰的一堆都還在 沒被罰的卻先被停播了 203.204.206.7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