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rdy590 (Birdy)》之銘言:
: ※ 引述《Escarra (還沒想到)》之銘言:
: : 不過「事前審查」跟「處罰」只能選一個耶,
: : 要把換照當處罰,即意味著換照是針對「已播出」的言論進行審查而做出處罰,
: : 這樣就不是事前審查了。
: : 我們在講的事前審查,是以換照在法律性質上作為重新發照為前提的。
: 這種做法等於對一件事做出兩次處罰, 許可制不是讓你算總帳用的
行政罰的情形,行為不改善的話連續處罰都可以,
累積小罰成大罰又有什麼了不得的問題?
不過我是反對把換照當成處罰的,所以這句話你去跟主張換照是處罰的人說吧。
: : 這次換照的對象是有線電視嗎?應該是「衛星電視」吧?
: : 至於觀眾是否直接看得到節目,這根本不是重點吧?
: "衛星電視"對觀眾來說無毫無意義, 台灣自己裝衛星碟看這些頻道的人是零
: 現在天上的衛星可不少, 真正的衛星頻道新聞局根本管不著也無法可管
: 觀眾是否直接看的到節目極為重要, 這可以代表新聞局發的"執照"性質只是
: 屬於營運許可執照, 與頻道使用權並沒有關係.
觀眾當然也可以選擇自己裝衛星碟,而且實際上存在以此為業的公司,
(google一下就有了,不難找。)
這是接收方自己的選擇,跟審照無關。
執照的性質並不因此而有任何改變,如果它本來就是營運許可執照,
不管觀眾看不看得到都一樣。
(此部分本人原文內容有誤,先予刪除)
: : 跟前面的問題一樣,你講的頻道是有線電視系統台的頻道,
: : 但我講的頻道是指衛星電視的頻道。兩者並不相同。
: 衛星頻道肯定是無限量供應, 根本就沒有有限性
那問題就出在衛星頻道是否真的無限量供應,
你要不要多說一點?
如果是的話,那麼當資源有限性消失,許可制的正當性也就頓減,
鑑於我本人以及多數板友都不是廣電技術專業,
我想大家都非常期待看到你的進一步說明,在此先行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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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scarra 來自: 218.166.31.93 (08/07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