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uhen (臨江仙)
看板a-bian
標題Re: [請益] 給我ㄧ個理由
時間Fri Oct 14 17:05:34 2005
※ 引述《sam215 (阿華)》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難道執政者做的任何一項政績都被媒體消音?
: 需不需要我去整理一下給你看看執政者的政績?
政府的政策被媒體消音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更別談還有像TVBS李濤這樣的造謠媒體了
。舉水果登陸為例,李濤的2100全民開講天天宣揚,結果現在如何?臺灣水果被中國水果
仿冒、開放進口的水果是中國本地的強項水果,更別談開放後中國如果也要求臺灣「互惠
開放」的問題了,怎麼現在不見2100再炒?這些問題都發生了,2100怎麼不再說了呢?
還有,東森S新聞台不予換照當時,各新聞台一面倒地認為發生新聞的「寒蟬效應」,請
問有嗎?現在這些媒體活躍依然,有「寒蟬效應」嗎?
再請問,當東森S新聞台不予換照時,媒體上一面倒看到的是「戕害新聞自由」,可是在
現實世界裡,鼓掌叫好,認為政府作為正當的聲音,絕對存在,而且還不少,光看ptt的
恨版「爆掉」,還有一堆人製作動畫慶賀,就知道「至少有許多人對這事持肯定態度」,
請問你有看到媒體把這些「舉世歡騰」的新聞報導出來嗎?我注意了當時一星期的各台
新聞,乃至於報紙,幾乎一面倒地罵此舉箝制新聞自由,那就怪了,怎麼沒注意到一堆
支持的聲音呢?
媒體選擇性消音早就已經見怪不怪了,更別談淪喪新聞專業與道德,老作些「針對性」
報導,抹黑打壓某些人物了,隨便舉個例子,陳幸妤搭乘華航客機升艙事件被大幅報導
「濫用特權」,怎麼不去追究當時同享升艙待遇的「雷倩」?怎麼不去追究「升艙」這件
事情根本就是稀鬆平常的小事?
媒體對很多事情會選擇性消音,選擇性報導,你不知道嗎?
: 像謝院長就很義正嚴詞的說高捷做的比北捷好是他的功勞阿
: (很想問問他那不好的部份在哪裡?)
高捷弊案要徹查,很歡迎啊,總統也已經指示要辦到底,這沒什麼不對啊?我們很樂觀
其成阿,問題是由誰來調查?
現在看到的東西,幾乎都是媒體「一面倒」的「爆料資料」而已,動不動就「影射」、「
指桑罵槐」,到底有沒有證據?
要尊重體制,就要請監察院來調查,行使憲法賦予的彈劾、糾舉權力,監察院哪去了?
喔?原來被泛藍在程序委員會就封殺了,難怪沒有監察院。到底誰不尊重體制?誰老是
透過媒體放話、影射?(你到底有沒有看過,像郭素春在委員會裡質疑馬永成涉案的辯論
,那種「影射」的嘴臉,毫無證據,多麼的難看?)
: 為何本版的討論就不算是片面消息?
: 難道本版的各位板友就一定是客觀中立的專業新聞記者?
一看就知道有待加強,請自己爬文比較。人家發文都有根據的。
: 請不要光灌輸泛藍作亂的觀念好嗎?
: 我不相信民進黨有清高到哪裡...
: 再者你提到違憲的部份...
: 這個部份或許等你有相當於"大法官"的能力的時候再為我們做解釋也還不遲
^^^^^^^^^^^^^^^^^^^^^^^^^^^^^^^^^^^^^^^^^^^^^^
我沒有大法官的能力,但一看就知道你什麼都不懂,大法官作的解釋你到底讀過幾號?
我們一個一個來:
一、釋字520號解釋:
(一)針對泛藍立委不給張俊雄進行施政報告,做出了如下的宣示:
「相關機關未依其行使職權之程序通知有關首長到院報告,而採取杯葛手段,亦非維護
憲政運作正常處置之道」(理由書) ^^^^^^^^^^^^
(二)針對實體解釋部分,法定歲出預算不予執行是否違憲,參閱
蔡茂寅,「財政法:第三講」,月旦法學教室14期,頁83~98(其中97頁,對核四案有極
深入的評述))
你把以上的東西看完再來談。
二、釋字585號解釋:
這就是針對最有名的「真調會」宣告違憲案,真調會條例誰立的?
三、釋字601號解釋:
先前國親為報復大法官作成釋字585號解釋,硬是在審議預算時刪除司法院大法官支領
司法人員專業加給之預算,有違憲法80、81條之意旨,等於使大法官行使釋憲權時背負
著無形的壓力,已經釋字601號解釋宣告違憲。
四、和促法:
其政黨比例制的組成,等於直接違背釋字585號解釋之意旨(請看懂釋字585號解釋),更
別談該草案第二條直接違背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二條等相
關法律。
我告訴你,那種違憲是「明顯違背法條文義」的違憲,一眼即知的違憲,你要說合憲,
請你負舉證說理責任。其他違憲的理由,本版文章都有,你讀過了沒有?
五、NCC:獨立管制委員會組成:
依舊採取政黨比例制,等於又直接違背釋字585號解釋意旨,世界各國(美國的FCC、德國
的公共電視委員會)從來都不是這樣的。這樣的機構能達成新聞自由的目標?毋寧是戕害
新聞自由,這樣的違憲已經不證自明,你要辯論前,去把
石世豪,「從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64號解釋:論廣播電視自由之客觀法與基本權利雙
重性質」,收錄於「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二輯),頁377~438
這篇文章看懂再來,不要什麼都不懂,只會亂放炮。
六、其他事件:
程序委員會的違法,這不是違憲?把所有法案在程委會就作實質審查,拒諸於立法院外,
原來這也不算違憲啊?你一定不知道憲法上的「機關忠誠義務」吧?軍購案被擋了31次,
監委案被擋了十次左右,立法院不審監委人事權,直接使作為權力機關之一的「監察權」
陷入癱瘓,原來這不違憲啊?原來權力分立不是憲法的基本要求啊?原po你要不要作個
解釋啊?
七、隨便舉就六個以上的事例了,這不是擺明泛藍的本質就是違憲政黨嗎?
: 坦白說...我個人的主觀意識是...現在的真的比較爛
: 這是一個在沒有電視媒體下生活的人的感受
: 僅供參考
那你還是別看電視了,看了之後覺得更爛。
: 不要光舉東森這個例子好嗎...再擴大一點範圍的話...
: 我相信就不是那麼容易解釋過去的了
看過這本雜誌再講,那本雜誌也不單只有針對東森S新聞台立論,你一發言只顯的你沒看
書而已。
: 問題是...這就是泛綠現在努力一直在強調的
: 運氣好...應該有算是我們總統的一句名言吧!!
: 所以以你的說法...現在已經不是民主社會了嗎?
臺灣是個沒有民主素養的社會,他空有民主的制度,但運作民主制度的人沒有素養。
例子就在上面舉的各種違憲事例,還有不尊重體制跟遊戲規則。君不見去年凱達格蘭抗爭
的荒謬嗎?
: 從過去的經驗...以及目前在野黨的表現
: 我對泛藍的印象也可說是嚴重下滑
: 但是...對於當前的執政者....
: 我的感覺只有厭惡...自己去翻一下資料
: 8年800億的治水預算怎麼編的
這版友有提出討論,的確值得批評,前面文章都有講到,你爬過文嗎?
還有,「只有厭惡」?那國民黨呢?應該比這個程度更嚴重吧。這個黨外號最多人才,
因為他常批評執政黨沒有執政人才,那很好,國民黨為什麼不去提治水條例?提出一個比
民進黨版更好的治水條例,通過之後再由行政權編列預算?為什麼不?
立法委員有提案權,這是憲政常識的ABC,你該不會不知道吧?
針對今年夏天的水患,的確,治水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民進黨提出治水條例,至
少在解決問題(版友先前的批評值得參考),國民黨呢?把他擋在程序委員會之外,連
討論都不討論,親民黨呢?還以「SARS預算執行率不達50%」當爛理由,不審。我問你
,「SARS疫情趨緩,預算自然不再執行,所以執行率低於50%」,親民黨的意思是「政府
應該把剩下的錢全部花光」才好,這種理由你贊成嗎?
http://www.ettoday.com/2005/08/10/301-1828970.htm。這是親民黨前述言論的連結。
這樣一比,誰比較好?
: 雪山隧道怎麼蓋的...便橋又是怎麼一回事
哈哈哈哈,雪山隧道誰蓋的?他民國82年就動工了ㄟ?原來那時民進黨執政了啊~
你舉雪山隧道是要討論什麼問題?可以具體點說嗎?
還有,便橋的事情,一看就知道你什麼都不懂。
在這件事情剛被披露的時候,全國一片撻伐之聲,但是經台大土木系教授楊永斌勘查後
,認為沒有問題,連結在此
http://www.epochtimes.com/b5/5/9/3/n1040208.htm。
很奇妙唷~當楊永斌發表勘查報告後,媒體有志一同地「全部沒有報導」,針對這件事
我還特地留意了當天全部的電子媒體,通通沒提這件事情。
你要不要解釋一下?
: 還有一堆工程弊案
: .....一堆擺在眼前的"政績"
: 你還要說泛藍不讓執政者放手去做???
: 別把這些事件的責任盡往泛藍推
: 我不信非執政者有那麼大的本領
: 要在野不杯葛...也請執政者拿出審的下去的法案...編的下去的預算好嗎?
: 個人不是很愛分顏色來看待政治的人
: 但是看到目前太多人以顏色看待政治
: 實在無法對台灣的未來有一點信心
: 如施明德之輩...已不復在...
: 要我投票...真的很難
我能體會你的心境,但政治根本就是要求人作選擇,如同我前面說的,
「只要好那麼『一點點』,你就要作選擇」,難道你讓更爛的作,你會爽?
這不是自虐嗎?
: 總統在今天發言了...請黨中央設立廉政委員會
: 試問是哪種表現的政黨需要這種機制?
: 泛藍的部分我不屑提...因為他們還沒有面對己過的勇氣
: 但是...當今的執政者真與你所言一致???
: 令人值得深思
的確值得深思,也請你針對我寫的東西做出具體、學理與資料兼具的回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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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孤單的時候 我總是坐著....想起以前的妳 √■_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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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4.11
推 TMWSTW:推,說實在話這些每一次都是政黨故意的行動140.112.211.110 10/14 17:08
→ TMWSTW:另外,每次都覺得學法的超沒尊嚴的140.112.211.110 10/14 17:10
→ TMWSTW:自己學一堆講一堆,別人連起碼的尊重都沒有140.112.211.110 10/14 17:10
推 chouhen:是啊,憲法被踐踏到這種程度...很悲哀 140.112.214.11 10/14 17:11
推 wdwd:chouhen真用心 218.169.19.184 10/14 17:32
推 Cosmoswalker:真是好文! 218.171.222.88 10/14 17:38
推 chouhen:更正一下,軍購案被擋32次了,又多了一次 140.112.214.11 10/14 17:55
→ Jrtsu:成大狗博士馬戲團,今天開演 61.219.180.84 10/14 18:08
→ Jrtsu:第一場表演,飛天小女警飛躍台灣海峽 61.219.180.84 10/14 18:08
→ Jrtsu:以下是飛天小女警的怒吼 61.219.180.84 10/14 18:08
推 brother:不推對不起良心 220.228.56.17 10/14 18:47
推 minefreak:用心! 59.114.7.240 10/14 18:56
推 aquarian:講那麼多幹麻 你以為他真的是中間選民喔? 218.184.109.61 10/14 19:10
推 mstar:這篇對真正中間選民有意義,而非偽中間選民 61.229.29.110 10/14 19:21
推 smarten:推推推 220.139.251.97 10/14 19:37
推 funfunchen:認真文..該推~~~~ 140.112.200.18 10/14 19:55
推 miseru:推 61.224.40.166 10/14 20:24
推 eyou:大推!我好感動! 218.187.142.49 10/14 21:05
→ sam215:不曉得假使拿出大法官釋字中與執政黨相左 163.16.1.55 10/14 21:17
→ sam215:的部份...你們會不會接受? 163.16.1.55 10/14 21:18
推 mongdream:樓上的: 這就是你的回應? 140.112.28.150 10/14 21:20
→ sam215:我還挺高興有人願意搬大法官釋字出來... 163.16.1.55 10/14 21:20
→ mongdream:人家舉証洋洋灑灑一大篇好文, 你用一個 140.112.28.150 10/14 21:20
→ sam215:至少...有根據我比較可以接受他的說法 163.16.1.55 10/14 21:21
→ mongdream:假設性的問題來回應!? (建議你仔細讀完 140.112.28.150 10/14 21:21
→ mongdream:全文比較好) 140.112.28.150 10/14 21:21
→ sam215:但我先回應一下...題個題外話 163.16.1.55 10/14 21:21
→ sam215:屏東縣還有漁民被叛軍挾持著回不來 163.16.1.55 10/14 21:22
→ sam215:媒體沒有炒作...我很**的不爽...><" 163.16.1.55 10/14 21:23
→ sam215:但是...怎麼國家也一點消息都沒有? 163.16.1.55 10/14 21:23
→ sam215:就違憲部份...請看下一樓... 163.16.1.55 10/14 21:36
→ sam215:就媒體發照部份...難道全部都是東森??? 163.16.1.55 10/14 21:39
→ sam215:往前推到新聞局的分級結果...難道全都合理? 163.16.1.55 10/14 21:39
→ sam215:別的不扯?今天姚院長請辭...是媒體加害? 163.16.1.55 10/14 21:40
→ sam215:還是自身人格的不成熟所造成的??? 163.16.1.55 10/14 21:40
→ sam215:先回到這裡就好...我只是個投不出票的選民 163.16.1.55 10/14 21:42
→ sam215:也沒有機會接觸電視媒體...純粹抒發己見 163.16.1.55 10/14 21:42
→ TMWSTW:姚的事我認為原因是「百姓吃飽太閒」140.112.211.110 10/14 22:10
→ TMWSTW:對他個人的所有攻擊都和政策無關140.112.211.110 10/14 22:11
→ TMWSTW:只是大家吃飽太閒看人不爽而已140.112.211.110 10/14 22:12
推 chouhen:所以我說sam215是外行,你舉的那個連結 140.112.214.11 10/14 22:20
→ chouhen:根本不能證明什麼,那篇文章是不懂憲法的 140.112.214.11 10/14 22:20
→ chouhen:人寫的東西,你要不要去看看月旦法學雜誌 140.112.214.11 10/14 22:20
→ chouhen:和臺灣本土法學雜誌寫的東西再來說嘴? 140.112.214.11 10/14 22:20
→ chouhen:還有,李建良、蔡茂寅的文章你到底看過沒 140.112.214.11 10/14 22:21
推 mstar:連結那篇關於核四部分還可以,但藉機引伸到 61.229.29.110 10/14 22:39
→ mstar:該由國會多數黨組閣就太過了,根本是藉機會 61.229.29.110 10/14 22:39
→ mstar:宣揚自己的主張,大法官解釋文中並無那意思 61.229.29.110 10/14 22:40
推 mstar:幾位大法官的意見書中表達的與此文完全相反 61.229.29.110 10/14 22:45
推 motics:推! 詳細精闢! 好文! 140.113.88.245 10/14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