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JAM (LIFE)》之銘言:
: 在此告訴那些看大戲的中國人甭暗爽得太早
: 提供你們一個前車之鑑
: 看看當初KMT是怎麼惡搞'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
: 這個臨時條款相當於KMT版的'反分裂法'
: 立法當初誰會想到日後竟被KMT濫用來
: 鎮壓異己、白色恐怖、阻礙憲政與民主改革的殺手金間
: 反分裂法的後續將是授權機構的設置與相關施行細則的制定
: 這時候就有一些狗屁倒灶的東西可搞了
: 對照胡錦濤在在十六屆四中全會上昭示的'政治學古巴北韓'
: 其實你們應該一葉知秋、頭攬著燒、腳尾冷才對
果不其然
這只是個開端
不論是對台灣
甚或是對中國人內部的整肅 (標顏色的部分)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newfocus-index/0,3687,940317032+0+0+225012,00.html
反分裂法後更有兇狠殺招
中國還要修「國防動員法」
中國人大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後,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雖急忙宣稱,
這是一部增進兩岸關係的法律,並不是一部「戰爭法」。實情卻是中國對台灣的法律戰
的腳步未見稍歇,還更積極制訂相關配套法律,中國對台灣的防範和不友善態度正在
變本加厲之中。
文/杜筱越【完整內容 請看本期新新聞】
對於中國解放軍而言,為了穿上文明西裝,他們也要將戰爭的正義性和合法性條文化。
去年中國公佈《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之後,明文將輿論戰、心理戰和法律戰
寫進條例,就是希望戰爭有正義性和合法性,讓自己師出有名。
在法律戰部分,中國解放軍各軍區及學院,目前在課堂上積極強化《國際法》、
《武裝衝突法》和《懲治戰爭犯罪》和相關法律的教授,在對台部分,除了制訂
眾所周知的《反分裂國家法》,以「先法後兵、兵以法行、兵止法進」的模式
阻止外國勢力以武力干預台海問題的機會;此外,也預定在明年初制訂通過
《國防動員法》與《緊急狀態法》,好讓解放軍也能夠依法有據。
《國防動員法》係指國家在和平時期進行戰爭動員準備和戰爭期間實施人力、物力、
財力動員的法律規範,也叫做「戰爭動員法」,中國原先在一九九七年通過的
《國防法》裡,其中的第四五條到四九條,就有國防動員和戰爭狀態的類似規定,
不過,具體條文只是一些大政方針的思路,缺乏嚴謹的操作細則。這種只管大方向
的作法,在解放軍內部曾經遭到檢討。
早在二○○一年三月,浙江省軍區司令員袁興華就曾經在人大會議中就指出,
「國防動員事關國家安危,平時幹什麼?戰時幹什麼?誰來管?誰來幹?
都要通過法規來規範。」目前,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法制局
正積極研擬法案,預計在今年底通過法案。
至於中國的《緊急狀態法》,目前已經完成專家建議稿。內容總計有十九頁,
九章共八十五條條文。簡單來說,這就是一部國家處於非常時期的「小憲法」。
按照正常程序,類似法條的起草工作,多半會委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或人大法制工作會
進行,該法在二○○三年底委由大陸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成立專門小組,
由該院教授于安執筆,並延請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羅豪才擔任起草顧問。
從條文來說,《緊急狀態法》草案中提出了分類、分級、分期的制度模式,
按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衛生事件四類,按照其嚴重程度、
可控性和影響範圍,提供國家機關使用緊急權力的法源。按照這種分類,
由戰爭、動亂、暴亂、內亂、嚴重騷亂等都算是緊急狀態,得由人大常委會認可後,
授與國務院及軍委會任意調度資源、節制國民權利的尚方寶劍。在反分裂法通過之後,
中國得以片面認定,在爭取和平的可能性破滅之後,可以動用《緊急狀態法》
合理化所有動員的相關作為。
綜上所述,中國對台的法律戰,大家所熟知的《反分裂國家法》只是一個開端,
旨在阻止外國勢力干預台海事務,並提供懲治台獨、使其師出有名的法律依據;
至於《國防動員法》和《緊急狀態法》則是配套,這兩部法案原本是中國為了
因應災變而倡議立法,現在被解放軍主導,將要變成讓中國在從事戰爭的相關作為中,
可以左右逢源,集中所有資源放手一戰。
台海情勢其實依然很緊張,這也就是為什麼會傳出美國總統小布希「不悅」中國通過
反分裂法,以及台灣政府高層如臨大敵般的面對反分裂法,因為反分裂法祇是中國法律戰
的開端,它有如「潘朵拉的盒子」,一旦被打開,中國解放軍接二連三的殺招、狠招
都將拌隨產出,將對台灣形成更不友善與緊張之氣氛,也絕對會破壞掉兩岸目前難得的
「和解」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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