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x207 (MrBig)》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recta sequi)》之銘言:
: : 你其實可以說 你對這件事什麼都不了解
: 怎麼說???麻煩請開導一下~
摸摸良心 你對死刑了解多少? 完全不了解卻大聲叫別人去死的人在我看來是最無恥的
: : 用你的邏輯的話 重大殘病給付的人浪費健保太多錢 全部槍斃好了
: : 繳不起營養午餐費跟領助學貸款的浪費政府太多預算 也死了算了
: : 最好把坦克車開進三重埔來場大屠殺好了
: : 這樣你說是不是省下很多錢呢?
: 抱歉 我並沒有這樣說喔 請不要扭曲我的原意
: 今天我只是就廢除死刑來說說自己的想法
: 政府跟人民徵收稅金 當然是要用在對人民有益處的方面
: 所以你說的"繳不起營養午餐費跟領助學貸款的浪費政府太多預算 也死了算了"
: 跟我所提的 是完全不相關的事
: 至於有人提到我用金錢衡量人命 是很不應該的
: 但是想想看 這些被判死刑的重大罪犯 還值得我們同情嗎?(如陳進興那一類)
: 我只是為我父母繳的稅有一部份花在這些罪大惡極又不會被判死刑的人很感冒而已
沒有人扭曲你的原意 你的原意就是說因為死刑犯要花錢 所以不如開一槍一了白了
也就是說你認為政府不應該花錢來"養"一些人 現在你又向大家提出一個新的主張
就是說因為"死刑犯不值得同情" 所以花錢養死刑犯跟花錢養弱勢者是完全不同的
因為"他們對社會無益"
假如要搞這種社會達爾文主義的話 那請問身體不好或是繳不起營養午餐的家庭
一年帶來多少經濟利益? 那為什麼死刑犯要死這些人卻不用死?
好你會說"他們比較值得同情啊"(雖然我不知道到底"同情"是值幾毛錢)
不過既然你前面用量化標準主張(雖然這樣推論有問題)去計算死刑犯非死不可的理由
那麼也同樣的你該拿這種標準來對待其他"花錢"(還花了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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