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原文還有以下兩段,因為篇幅太長被砍掉了,所以補一下好了:
其次,黃光國的「一中兩憲」架構中,臺灣被定位為一個「處於內戰局面
既成事實的地方政府」,並非一個「正常的國家」,這更是大謬不然的論述!
試問,如果臺灣是「地方政府」,那民國三十八年從中華民國分裂出來的中華
人民共和國,豈不更是「內戰中既成事實的地方政府」?如果按照黃光國的
理論,那兩岸的對立變成「兩個地方政府」的對立,請問,「中央政府」在哪裡?
中國會接受自己是「地方政府」、「不完整國家」的談判地位嗎?
所謂的「一中兩憲」還有一個荒謬之處,那就是把國家主權和「憲法」畫
上等號。事實上,主權獨立的國家並不一定擁有憲法,以英國為例,該國實施
民主憲政數百年以來,從未有過一部完整的成文憲法,然而世界上無人能否定
英國的主權。所以,主權不管是獨立、分治或統一,都和憲法沒有必然的關係;
今天黃光國從「兩岸的憲法都主張一個中國」來倒推國家的主權問題,然而,
是先有國家主權才有憲法,而非制定了憲法以後,再強求國家主權與之配套,
黃氏「一中兩憲」的倒推,是既不合邏輯,也欠缺立論依據的!
以上深究了黃光國論述中的謬誤。然而,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謬論,
主要原因在於統派一貫的「以臺灣就中國」思維。在統派的眼中,兩岸關係
的選擇只有一個,就是臺灣屈服於中國的意志之下。所以,「一國兩區」也
好,「一中兩憲」也好,不論怎樣包裝,基本上都是統派把臺灣貶低為「地方
政府」,以遂行中國強權意志的手段。然而,兩千三百萬獨立自主的臺灣人民
既不是統派的工具,更不是中國的奴隸,任何企圖奴役臺灣人民的言論,儘
管包裝的再華麗,都得不到臺灣人民的認同。誠如1992年臺大心理系教授黃
光國先生在《郝語錄》一書中所做的宣誓,「臺灣不應只是大陸同胞無生命的
資產,臺灣有自己的生命與意願」;海峽兩岸的關係,必須以相互尊重為前提。
如果只是喊著「一個中國」,卻對臺灣人民的尊嚴與權利視而不見,那麼,
不管「一中」怎樣「各自表述」,其本質仍然只是野蠻的侵略行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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