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tZu (良牙)
看板a-bian
標題Re: 高金素梅
時間Tue May 18 16:43:49 2004
※ 引述《ginshop (閉關中,有事call我)》之銘言:
: 扣除了對於"不願意融入、自絕於社會"這樣的誤會
: 我和kkb 想法上最大的差異在於
: kkb 認為文化(血統?)本身不能成為弱勢的評鑑
: 我認為現階段沒辦法,就是有這種問題
: 這也就是kkb本身所整理的
: kkb:以『人權』的觀點來論政策補助
: ginshop:以『族群』來論政策補助
: 雖然兩者看來差異不大,但是有一個根本問題必須澄清,假若用
: 「族群」二字來詮釋我的講法,實在有誤解,因為我所提及的族
: 群不包括對於歷史上情感的補償,而是文化上的弱勢也是我們的
: 責任。
我覺得你們的論點之爭倒可以說是
「自由主義」(權利承載者是「個人」)
與「多元文化」(要求「族群」差異權)之爭
有關這個爭論可以參考這篇很長的論文
http://210.60.194.100/life2000/professer/linhowang/7Lmulticulturalism.htm
因為實在很長,我提一下我引用裡面哪些觀點。
※※※
學者秦力克(Will Kymlicka)認為:
自由主義的個人應該被看成是某一個
文化社群的個人,雖然自由主義強調個人
自我選擇價值的重要性,但是任何個人的選擇都是從我們認為有價值的選項
(options)中進行,而
選項的範圍卻不是我們可以選擇,而是由文化傳統所
決定,換句話說,我們從事任何有意義生活的選擇,並不是在真空中選擇,而
是在文化的脈絡中進行,只有當文化認定某些活動有價值時,這些活動才對我
們有意義,因此
文化是個人選擇的脈絡(context of choice),它提供給我
們不同的生活方式。
※※※
傳統自由主義確實只注重公民平等權利(kkb所說的「人權」),
但是以秦力克的觀點,他認為應該把「文化身分」(族群)也列入考量。
為什麼要注重文化身分?
※※※
秦力克以魁北克和西歐為例,說明
自由化和現代化後,每一個民族文化內的共通
性越來越少,而跨文化間的共通性卻越來越多。
※※※
frozenblue板友也提到,
「不能用原住民這三個字來代表所有的有原住民血緣的人」
因為同族內部同質性,在現代化之後越來越少。
※※※
但是儘管如此,自由化的結果不但沒有取代民族認同,反而增加民族情感,何以
如此?根據秦力克引用學者的論證指出,這是因為
文化身分不但提供成員有意義
的選項,而且文化的衰頹,會減少成員的選擇和機會,成員的追求也較不可能成
功。此外,
文化認同提供自我認同一個穩定的基礎和安全的歸屬感,這也意味著
人的自尊必然是其族群文化受到尊重,如果一個文化沒有被普遍尊敬,其成員之
尊嚴和自尊自然也會受到威脅。
※※※
就我觀察Evagelion板友的觀點,他認為原住民受教育的權利並未被剝奪,
(比如說規定原住民不可唸某些科系)
入學機會是只要你分數夠就能來唸,不但沒有對原住民不利,
反而因為加分而更為有利;
而原住民的能力與興趣可能不在於唸書,這便浪費了這樣的有利。
我想這是一種從「個人」的角度的觀點,認為:
個人應該努力,才能使自己的社會經濟地位提升。
然而如果用秦力克的觀點,個人的選擇並不是無中生有,而是受限於文化脈絡的。
個人不只是自己的個人,而且也是文化社群的個人。
所以我說:如果所有原住民都如你所說的「不上進、不珍惜」,
這恐怕不是個人努不努力的問題,而是這個社會環境的問題,
社會並未善待、尊敬他的文化。
※※※
再引用一段:
許多自由主義者認為,
自由主義保障普遍的個人權利,這樣的設計已經可以包容
文化差異,因為個人可以自由地集會和結社,以追求共享的宗教或族群的實踐,
換句話說,
族群或文化的差異,在自由主義的理論中是屬於非公共領域的範疇,
政府沒有理由禁止、也沒有理由鼓勵某一種特殊的結社,所以一個文化是否衰頹
並不是政府所該關心的,而是由其追隨者透過選擇支持或退出來決定。因此根據
這樣的論點,給予少數不利族群特殊權利的作法,顯然有違自由主義的正義原則。
秦力克稱上述對待文化的方式為
「無害的忽視」(benign neglect),他認
為這種
任由文化市場決定文化存活的方式,就是造成少數文化陷於不利處境的原
因,因為他們的文化常常會被多數族群在政治和經濟上的決策所侵蝕,在關係其
社會性文化存活之資源和政策上,少數敵不過多數的票決,而多數民族並不會面
臨這些問題,因此在承認文化身分重要性的前提下,這是一個重大的不平等。秦
力克認為只有給予族群差異權,如:領土自主、否決權、特殊代表權、土地權、
語言權等,才能有助於上述不利情境的改正,這些權利可以保證少數民族成員,
可以和多數民族成員一樣,擁有相同的機會在自己的文化內生存和工作。
秦力克認為,給予少數文化族群特權的目的是對不平等環境的一種補償,他區別
選擇(choice)和環境(circumstance),前者是個人所作的決定,所以
個人必
須對自我選擇所造成的結果負責;而後者如人的智力、外貌、性別等,並不是個
人的選擇,
當代社會中少數族群的不利處境是屬於後者,也就是說,少數族群並
沒有選擇目前的不利處境。
: 我不反對以人權論政策補助,我只想提醒kkb ,文化上的差異以及
: 環境上的限制,這種不是以金錢或是肉身能力可以橫量的弱勢,不
: 應該在考慮範圍外。
此點應該與秦力克的主張相同。
: 我倘若有更精確用錢的政策福利制度,我當然贊成。
: ※※※※※※※※※※※※※※※※※※※※※※※※※※※※※※※※※※※※※
: 我們之間的失焦主要是在於
: 我誤解你認為「原住民不願意融入制度、自絕於社會」
: 你錯認為我主張「要將原住民隔離在制度之外」
: 以及主張「對於原住民的政策補助是出於虧欠」
: 倘若在我的誤解下,說了不順耳的話,我再次道歉
: 不過,假若脫出誤解,還有什麼繼續討論的,我們就再慢慢聊吧
: ※※※※※※※※※※※※※※※※※※※※※※※※※※※※※※※※※※※※※
: 最後插一個題
: 我認為族群不一定要和「問題」緊接在一起
: 因為台灣有台灣的多元,也是這個雜種社會可愛的地方
: 然而在多元相貌中的各族群,理論上必須先無條件的等同視為「台灣國族」
: 也就是國家認同的確立。
國族該不該建立,其實也是個有爭議性的問題。
傳統上持台獨意見者,自然是要建立自己的國家、自己的民族。
不過現代有歐盟整合成功,有全球化使民族國家的彊界毀壞、式微,
中國正是以民族主義的論點,強調「中華民族只能有一個中國」,
我們是不是也要用有點兒過時的民族主義來和中國對撞,不無疑問。
: 但是族群本身色彩的鮮明或是差異並沒有錯誤(講的不是政治色彩)
: 要團結也不見的要把大家搞的一個模樣才稱為團結
: 如何保存各族群的文化,並且開展各族群所各有的競爭力
: 我是認為這才是台灣該邁向的道路
: 或許,族群間的差異會越來越小,但在差異還存在時
: 尊重、認同、互助應該擺在單向度的融合之前。
前面秦力克也有提到,自由化、現代化之後,民族認同不但沒有消失,
反而被更加強調,必須體認到的是,國家認同可能越來越接近,
族群認同可就不一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29.23
推 Hanlin:好文一推~ 140.112.22.55 05/18
推 kafka:可是歐盟不是一個國家?? 140.112.27.171 05/18
→ dotZu:所以是不是國家根本不重要啊! 140.115.229.23 05/18
推 stary:幫你用力推~~~~ 218.162.159.231 05/18
推 ginshop:謝謝指教,我會好好讀那篇文章的 218.184.26.144 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