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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osyang (boo)》之銘言: : 如果這條...總統他不公告=這條就不能用嗎? : 想問問不公告....這招有用嗎? : 畢竟釋憲是需要一段時間的 我想總統公告是法律義務吧 我是覺得真調會對真相釐清沒什麼用 倒是替國親等幾個泛藍黨開了方便後門 在幾個或十幾個月內會有很多立委忍不住利用這個難得的真調會巧取國家資源 算是同時也替自己打了一支同時可以通往天堂和墳墓的鑰匙吧 今天大家都在討論真調會違憲的六大理由 我看了真調會的條文後的心得是真調會的設置條例果然滿不好的 有許多反民主經典 不過我認為大法官釋憲這條路若走下去 應該會得到宣告部分違憲的條例無效 但除此之外的整體仍為有效的結果 畢竟這事真相當然得理清楚才是 我猜大法官關於真調會目前規定的硬性政黨組成比例會這樣裁決: 這是政治問題 不是憲法問題.......^^ (不擔責任就是了) 年底立委改選後 應該是真調會完蛋或真的開始具有公信力的時候 因為政黨版圖的大勢底定了(新民意產生) 就客觀純粹從我個人對民主的認知來看 我是比較不喜歡真調會擁有太多民眾或政府都不得拒絕的條例 那是黑洞吧 對這些真調會條例中的惡條文應該有幾種修正途徑: (1)年底的新立法院修正或廢除之 (2)推動全民公投修正或廢除之(台灣該是道了還公民們創致復決權的時候了) (3)追加強調人身保護、遵循程序正義、維護人民對法律信賴的合理限制條款 (4)追加真調會及其條例的廢止時間與廢止條件──我想真調會應該限制在兩年內 提出真相報告後就應該功成身退 以臨時性獨立組織為台灣立下一個如同美國 司法審查的優良創新慣例(期待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1.9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