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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版友寄信問我 經過同意 我把他的問題跟我的回答po出來 希望對大家在這個議題的討論上能有所幫助 -------------------------------------------------------------------- neutrino (dash and daring)的問題: : a>目前聽說研究所碩士生的新人起薪平均數是42,000~45,000 : 又聽說國防役的平均薪資是30,000~35,000 : 暫時此這兩個數據作假設性的參考依據 : 我的資訊是國防役男的薪資是由公司支付而非國家支付 接下來的分 : 析是以上述的參考數據和公司支薪的角度來進行(若有誤 請指正) : b>從「經濟學的"市場"概念」的眼光而言 人力資源成本對產業的產值 : 有負效益 成本越高 產業競爭力越低 所以國防役的30,000薪資 : 相較於40,000的市場薪資水準 可以降低人力資源成本 從而提昇高 : 科技產業競爭力 促進產業發展 : 如果國防役的薪資比照部隊預官降低為21,000~25,000 對於高科技 : 產業的人力資源成本壓力之紓解會更好 會更有幫助 這是就企業主 : 與產業的角度來看 不考慮企業主與國防役男之間的分配不公平問題 這邊我有疑惑 目前的政策走向, 是超出預官薪資的部份繳給國家 會允許企業"只支出21k~25k薪資"而把成本省下來 提高競爭力嗎? 你是假定國防役薪資降低的好處由企業獲得 如果不是的話 這一部分推論會失效吧? -------------------------------------------------------------------- 我的回答: 嗯 我只是想要解釋 在公司支薪給國防役男、與市場差額不上繳政府的情況下 低薪資絕對有益於公司 以及整體產業緩解人力成本 對經濟競爭力有幫助 假設役畢碩士生40,000起薪 國防役起薪30,000 公司的人均年人事成本可省下120,000 若公司申請到5個名額 每年就可省60萬 這60萬就現金流量的運用上就很有幫助 當然 能申請到1個就不錯了 如果將國防役薪資降低 但是這差額上繳國防部(注意這跟上繳國庫是不一樣的) 那麼 對於公司而言 效益當然會變差 但是差額計算的起點為何呢? 如果不是以市價40,000做起點 而是以之前90到93年的國防役薪資30,000做起點 減去役男薪資20,000(假設值) 這中間的差異就有不同 以市價做起點 則國防役就只是單純的人力釋出政策 若以舊國防役薪資做起點 那麼 還是絲毫不會影響到國防役的成本釋放效應 我再講清楚點 假設舊制度役男領30,000 市價40,000 原本公司拿40,000-30,000 = 1萬 役男拿3萬 現在換新制度 役男領20,000 差額得起算表若以: 1.市價計:役男拿2萬 國家拿40,000-20,000 = 2萬 公司拿0萬(無成本降低) 2.舊薪計:役男拿2萬 國家拿30,000-20,000 = 1萬 公司拿1萬(仍舊有成本降低) 縱使是國家拿差額的概念 細部的運作不同 還是可以有成本釋出效果 再假設以市價計來說 由於高科技領域 因人因事 因公司不同 市價差異頗大 所以要以市價計是有困難的 要以舊薪計又不免太苛 所以我覺得應該新制 度的差額起算點會介於40,000~30,000之間 而略接近於市價 只要能低於市價 舊有可能造成資金釋出 商業界對於薪資很講求商業保密 政府不可能輕易就探求到精確價格 市價是平均值 既然是平均值 就有50%名額或50%數值總額的市價是小於4萬 屬於這一半的公司因各種因素(如公司大、位置良好...等等 敢只付低於市 價的薪資如35,000表示其公司本身是有議價能力 對新鮮人有吸引力 公司 的市場體質是占產業上較好的那50%)無法接受政府抽走2萬元 變成公司還得 反過來補助政府1~5,000不等的資金 必然會抗議、遊說政府進行細節調整 所以就現實面 政府除了是跟整個市場計較 也要考慮這一半的較強勢公司 的意願 所以縱使上繳制度以市價計 政府在市價的估算上也只能是接近4萬 的38,000~35,000 而不敢拉到4萬 如此則對體質較差得那另50%的公司還是 會有點小幫助 只是幫助很小 而體質好的公司 則毫無助益 ----------------------------------------------------------------------- 另外 在歸類上 產業的產值 只對產業內的各公司之淨收益(收入-成本)作累計 是不把國防役男的薪資納入的 內需市場的家戶單位 才會加總把包括國防役男、企業大老闆的薪水、計程 車司機、大學教授...等等的個人收入 這個概念也要了解清楚 所以 如果國防役男的薪資降低 假設由30,000變成20,000 再假設新制度政府能力很強 要求市價40,000-20,000差額統通上繳 那麼 產業的產值 會由原本的1萬年人均增加 返回原本的0(無國防役之前) 不管怎樣 產業的產值只是由從每個國防役男身上多撈了1萬 又回到0而已 還是不會有不利影響 從內需市場來看 國防役之前 國防役男假設只能拿20,000(假定部隊役男拿2萬) 國防役之後 可拿30,000 ──→ 家戶總收入 多了每年10,000 X 國防役人數 新制上繳國庫 拿20,000 ──→ 家戶總收入 0 (不變) 怎麼看 國防役男的薪資正常化 差額以市價價全額上繳國庫之後 受補助產業的產值 跟沒有國防役之前相比 不會倒退 內需市場家戶收入 跟沒有國防役之前相比 不會倒退 所以不管怎麼說 國防役男的薪資怎麼低 只要不低於他們服正規兵役的錢 對於產業的產值 家戶單位的總收入 都不會有壞處 故而就「生產要素的資金面」來說 對於產業發展頂多就是沒有推力而已 而其人力的22~36個月的釋放 卻對「生產要素的人力資源面」 依然有好處 由於評估國防役制度對於產業發展的提昇 是從土地、勞工、資本、知識、 企業家精神 五方面綜合來看 所以即使資本上沒有改變 但是卻可以在人 力資源上依舊提供「單次名額釋出 即有22~36個月的人力資源釋放」的好處 在受補助產業上不管是短期效應還是長期效應都有作用 故而 新制度的低薪資、餘額上繳國防部 對於產業發展還是有助益的 ----------------------------------------------------------------------- 不過 這助益僅止於普遍義務兵役制度的前22~36個月發生 第37個月起就沒有了 如果在這22~36個月之間發生了役男、公司、公務員、黑道、政商的尋租黑洞 效果會打很大的折扣 畢竟國防役的名額有其上限 而且是一次一次的逐步 小額開放 每次的效果 雖數量顯著 畢竟仍是小百分比數的 只要有尋租 就會對這個小百分比數造成很大的衝擊 另外 那就是由於國防役男的薪水 由市價的4萬減為役期的3萬 就產業、公司而言 其淨收益(收入-成本)瞬間會增加這1萬的年人均差額 在探討國防役對產業發展的影響時 如果不把這塊「虛假的產值提昇」排除掉 則縱使產業根本沒有提高產能效率、沒有完成經濟規模、沒有典範轉移 原地 踏步的產業跟公司 還是會讓人感覺到有一些些「虛幻的成長」──從剝削國 防役男的薪資得來的──當然 由於國防役男自己為多了3萬-2萬的1萬元薪資 還是會覺得被剝削的很爽 由於國防役制度 雖開放名額 卻是任憑役男「一個一個地」去申請公司 只 會把每次整批的新增名額的人力資源釋放效應「零散化」 讓其性質 由「批次釋放」轉為「無序釋放」 等到申請書上來了再可決 這 樣子的把關毋寧是走在程序的最末端 會讓國防役的人力釋出效應 朝低效率 的方向運作 雖然還是會有效果 但是幫助產業發展 每年平均增加0.1%跟每 年增加0.001% 這中間的政策目標達成度 感覺還是差很多 ------------------------------------------------------------------------ 很多版友只能一面看事情 並忘記了民主生活的真諦 其實公平──尤其是實質的公平──才是經濟發展的基礎 有公平 才會有秩序 才會有「看不見的手」互相提攜 國防役男對產業產值的「有價值的」提昇 不該是「低薪資驅動的成本剝削效應」也不該是「高薪資的家戶總收入成長」 而應該是「為期22~36個月的批次釋放」 更該是「役期縮短為2年的人力釋放」 我想 就我的「不嚴謹的非學院派經濟分析」來說 我的結論是這樣^^ ------------------------------------------------------------------------- 政策如果可以符合多種目標 就不該只符合單一目標 只堅持「公平」跟只堅持「經濟發展」的制度都不好 「兼顧公平與經濟發展」的政策才是較佳的 所以我認為 國防役的改革 要多管齊下 既要薪資正常化(降低薪資) 也要役期正常化(改為2年1個月) 政府也要由被動接受申請 改為兼顧主動輔導申請 這樣子比較好 至於新制度的薪資差額 該給公司? 該上繳國防部? 該繳納給國庫? 把他看做是選擇「多補助高知識產業」? 「轉補助國防事業」? 「給國家作產業 間重分配、負債清償、公共建設支出...等等的增加政策彈性」? 那麼 就可以理解了 既然補助了人力 不補助資金也是可以的 總不能好處都 給高知識產業和國防役男吧?這個世界還有很多事情也是很緊迫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