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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therone (otherone)》之銘言: : ※ 引述《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之銘言: : : 「死刑」是一種非常奇怪的存在, : : 一個罪犯去作奸犯科甚至殺人,他去剝奪人的生命,理應受到法律制裁沒錯, : : 但是法律憑什麼去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 如果說他可以剝奪別人的生命時 別人為什麼不可以剝奪他生存的權力呢?? 請問 那上面所說的"別人"是誰能擔當? 法官若判了某人死刑 那是不是該家屬也可把法官給殺了!? : : 罪犯剝奪他人的生命視違法的,那麼為什麼法律剝奪人的生命卻是合法的? 如同人類剝奪其他生物的生命 卻幾乎也是不復出任何代價一樣 : 法律是由他先剝奪別人的生命而剝奪他生存的權利 當然你會說 他也許沒有殺人 : 不過法律上該判死刑的罪 即使不是殺人罪 也是極度不為人類所認同的罪 法律不是保護某些人而已 罪犯也是有人權的 : 你說會有誤判 使用無罪推定論 這樣已經給罪犯不易誤判的行為了 : : 罪犯也是人,也應享有生命權, : 罪犯不是人 當他犯罪時 就像是一隻野獸 不是嗎?? 這句蠻奇怪的? 意思是人人得而誅之 (絕不是罵一罵就算了 XD) 再怎麼凶惡 身體上都還是人 法律都會有所保障 法律是平等的 但是犯罪的刑罰 依然會執行 : : 我的意思不是說應該要保護罪犯, : : 罪犯應該受到最嚴厲的刑罰,但國家絕對沒有權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 : 連賦予罪犯生命的父母,都沒有權利決定他的生死,國家憑什麼? : 國家是保護人民的 當一個人傷害到其他人民時 國家就要保護受傷的人的權力 : : 我們今天會認為性別主義、種族主義會很可笑、很野蠻, : : 但是我們今天還是在做一樣的事, : : 由國家立法剝奪一群人的生命權,只是對象變成了罪犯而已。 : 這叫做詭辯 如果他們不先剝奪其他人的權利 他們就不會被剝奪自己的權利 -- 照過來 照過來 照過來 少年A站在這 別人說的都mei聽  咱mei相招來嗆聲 嗆到乎伊會著驚 若不成功也成精 我們寧願當烏鴉  對不行攏無聲 千萬不通讀書 A 讀去ka jia pia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