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uhen (成大事,不拘小節)
看板a-bian
標題Re: [問題]公投效力的位階
時間Mon Jul 18 23:42:38 2005
※ 引述《diepig (.)》之銘言:
: 既然是主權在民的國家
: 公投結果便是國家主權擁有者實行集體意志的結果
: 這樣一來
: 是不是應該公投結果的位階要大於憲法呢
: (僅限於全國性公投)
: 如果不大於憲法
: 公投結果的效力 到底應該算在哪個層級
: 現在修憲案是由公民複決
: 這個複決的動作
: 是不是也算是公投的一種呢
: 還有 如果公投結果的位階大於憲法
錯
: 那 是不是說 全體國民可以就任何事務進行公民投票呢
錯
: 因為人民既然可以改變憲法
: 那即便該題目為違憲
: 人民也應該有權力進行表決
: 不是嗎
錯錯錯
: 想請問版上的法政高手
我不是法政高手,但對以上問題還有點「常識」。看到你以上的推論,實在令人莞爾。
然後再看了你以下尋找的文獻,發現跟你的提問「完全無關」,覺得有必要講些常識性的
東西,來檢討一下你以上的推論。
一、你提的文獻,與你的提問「公投結果與憲法條文」之「位階高低」比較,完全無關
你所提的兩篇文獻,先撇開該文獻的參考資料,居然出現如「謝瑞智」、「周陽山」等
「所謂的」「憲法學者」大名不論,一篇在討論「公民投票」的「種類」與「各國施行狀
況」,與憲法條文的「位階關係」沒有申論,也就算了。另一篇在討論孫文的「國民大會
」與「創制複決」等憲法機關,與「公民投票」關係,充其量只有立法過程的一些討論,
從頭到尾沒有提及「公投結果」與「憲法條文」的位階,更別談去留意孫文的三民主義
學說,正是戕害民權,促成極權政府的元兇了,還夸夸其談「參政權」與「公民投票」?
二、建議你閱讀的文獻:
(一)顏厥安,「國民主權與憲政國家」,政大法學評論63期,頁47~80。
(二)蔡宗珍,「從制憲力之法理論憲法之制訂與修改」,法政學報7期,頁109~133。
(三)許宗力,「憲法與公民投票」,憲法與法治國行政,頁53~85。
(四)Klaus.P Fiacher著,張連康譯,「納粹德國史」(絲路出版社)。
三、以上文獻會告訴你的事情:
(一)「國民」作為一憲法機關,於「制憲」後即退居備位,而將國家主權交由各憲法
機關(如:行政、立法、司法)行使。在國家學裡,符合「憲政國家」要求的,是「主
權者備位化」,而非「常設化」:
1.這就是之前H版友提到的觀念,小弟在這裡補充。如果照diepig說法,「國民主權」可
以依其意志,隨時以任何方式(公民投票)行使(更何況它的行使之效力,還「高於憲法
」),那麼隨之而來的是憲政的毀棄,因為它將造成「公投至上化」,所有憲法「保障人
權」,與「權力分立」的架構,瞬間化為烏有。這正是1933年德國議會「授權法案」,
授權希特勒成為擁有「無上權力」領袖的翻版。
2.舉例言之(再配合diepig的「議題不設限」說法):今天可否通過一道公投議案:
「凡是...人,皆無成為人之權利。其不配成為人,不得享有財產、自由等基本權利」?
這種議題,是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的「樣版論述」(參閱Poberto Finzi著,李陽譯,
「反猶主義」Anti-Semitism,頁102~105),照diepig你的說法,是沒有問題的(請詳
見diepig文,「...縱然題目違憲...人民也應該有權利進行表決...」),而且通過之
公投結果,「...效力還大於憲法」,所以殺人合法,少數族群就是該死,納粹屠殺猶太
人的極權國家圖像,在diepig的說法中淋漓呈現,著實令人難以想像,到了21世紀,還有
人緬懷血腥暴力的政權,置民主憲政於不顧,只求「多數支配」,不顧「少數權利」。
3.diepig完全不懂憲政學理,其實不懂也不是壞事,但起碼要有常識。以上那種「課題」
,如果還能成為公投標的,並就結果發生「大於憲法」的效力,我想問,diepig現在是否
處於中國?不過就算中國也不至於如此野蠻,我想他大概處於某未知名的國度吧。
(二)「憲法」展現的「憲政制度」,表現在「民主」與「法治」,但不是diepig你理解
的那一套「民主」與「法治」:
1.憲政主義表現的「民主」,不全是「多數決民主」那種「凡事數人頭,人多就我贏」
的「統計式(statistic)民主」,而是保障人人能「參與、平等與獨立」的「程序性
民主」。所以,有很多東西是不能用「多數決」合理化的,但在diepig的說法裡,只要
人多(通過公民投票),他們決定的事情就是「對的」,這不啻自打嘴巴。「民主」的
要義部分在於「尊重少數」,diepig是「殘殺少數」,夸言「民主」,卻戕害民主,真
令人有錯亂之感。
2.憲政主義表現的「法治」,不是形式上「依法而治」即可,更要實質上符合前述保障
「參與、平等與獨立」的要求,才能說是「法治」。
四、「制憲」與「修憲」不同,公民投票理論與「制憲」上的關係:
這部分牽涉到高度法理學論理,限於篇幅,請自行參閱以上文獻,尤其是顏厥安老師的
文章,對「制憲力」在創造憲法後,「國民主權」與「憲法各基本原則」間的衝突與調
和,有極深入的論述。
五、diepig的簽名檔「第三點」,有提到「放棄台獨公投」,在這裡稍微討論一下:
這擺明是「雙重標準」,為何能支持「統一公投」,就不能支持「台獨公投」?看來
「住民自決」對diepig兄來說,仍然是極陌生,甚至很遙遠的觀念。簡單說,「人民決定
土地」,居住於斯土之人民,有權力決定自己所在土地的歸屬,既然能支持「統一」(
就是「併入中國」),就要能支持「獨立」,這種想當然爾的論述,居然還有疑問,甚至
公開鼓吹,再加上先前的「60:40論」、「支援中國論」、「核戰減少人口環保論」
,讓我想到,當年「假民主之名,行獨裁之實」的希特勒相關作為,不就正是以上諸論點
的翻版嗎?除了參考以上「納粹德國史」外,也可以參考熊偉民著,「希特勒:注定失敗
的賭注」這本書,看完之後,再來發表你的「民主」、「公投」與「憲法」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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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大雨來得太早
可是情話說得正好
再怎麼樣尋找 來時路已經找不到
可能緣份來得太早
可是情話說得正好
當我以為再等不到 妳卻突然停靠在我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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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5.167.229
推 Pissaro:書單越開越多,對diepig是不是太認真了... 220.134.24.8 07/18
推 diepig:你還真會牽 202.159.184.44 07/18
推 VRC174:好文大推! 61.62.72.147 07/18
推 gunpower0083:你認真了~~~~~~~XD 222.149.28.127 07/18
→ VRC174:2樓意見不少啊?說說看哪裡簽? 61.62.72.147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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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osmoswalker:有料的好文!大推!! 220.143.86.117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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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ffyLiaw:自己上,就推個「你還真會牽」,以表示討論誠意220.135.177.248 07/18
推 Cosmoswalker:開個狂想版吧,唉 220.143.86.117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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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RC174:例如R大寫的60%問題。另外,看這麼多,2F該繳學똠 61.62.72.147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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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ouhen:唉,想想我竟然又對...認真了,算了,唉。218.175.167.229 07/19
推 VRC174:C大當作是練習思考吧! 61.62.72.147 07/19
推 chouhen:是啊,推樓上V大,當訓練自己吧218.175.167.229 07/19
推 houting:推~!! 另外怎麼2樓就此縮起來不見影了?? 61.62.56.22 07/19
推 hantin0:佩服佩服!還好有大大這樣的版友, 爽! 61.62.101.160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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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yo31:c大好文值得推 順便讓許多板友也釐清概念 61.64.222.5 07/19
推 Jetty:這麼長的文章換得五個字 chouhen 大真為你感到不值 220.136.19.167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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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RC174:推 diepig:你還真會牽 61.62.72.147 07/19
推 hantin0:別理了 都不怕開水燙了 還怕人家笑嗎? 61.62.101.160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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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inTai:政治是'管理眾人之事"...法律則強調人權... 61.64.89.5 07/19
推 chouhen:政治運作一定要服膺憲法,否則憲政國家成為空談 218.175.155.48 07/19
→ rinze:推^^202.178.204.223 07/19
推 inung:死豬搞不好什麼是「國家學」都不知道吧~~~ 218.174.152.13 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