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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ipy (My Dark Angel)》之銘言: : ※ 引述《VRC174 (Goddess is gone!)》之銘言: : : 剛才看新聞說總統要放棄解散國會的權利, : : 請問版上眾高手, : : 這有沒有特殊的原因, : : 還是只是貼冷屁股的讓步? : : 如果是後者, : : 請版上隱藏的政府或民進黨人員反應一下, : : 軟土只會被深掘, : : 如果滯台中國人會感恩, : : 台灣就不會這樣了! : 如果是正宗總統制的話,總統本來就沒有解散國會的權力, : 大家什麼時候聽過美國總統解散參眾兩院? : 不過相對應,國會也就沒有倒閣權,不能通過不信任案。 : 更重要的是,沒有質詢權,如果總統到國會演講, : 立委只能選擇鼓掌或不鼓掌。 : 廢了質詢權才是會讓以作秀為正業的立委痛不欲生啊 : 憲法講求權力平等制衡,不可能讓任一權獨大,也不可能為某人量身訂做, : 現在還在各方喊話階段,連制憲還是修憲都還沒搞定,大家不用太緊張 要轉型成為總統制,我們的覆議門檻還要提高才行, 現在的覆議門檻是[全體立委超過1/2決議維持原案,則覆議失敗, 行政院須維持原決議].這跟一般法案[出席委員超過1/2決議,法案通過] 的門檻相差不大,有覆議跟沒覆議一樣.未來應該把1/2修成2/3,跟美國一樣, 才有覆議的意義,也才能維持行政權和立法權之間的平衡. -- 世界歷史上,希臘創造了古代海上文明典範的地中海移民國家, 美國是創造了近代海上文明典範的大西洋移民國家。 台灣則是世界歷史上晚起的太平洋移民島嶼, 由於長期受外來政權奴役壓迫,是最後獲得自由的海上移民國家。 台灣正處於成長的童年而非“成長的極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0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