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hirogo (衝啊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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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情報] 高金素梅根本沒勝訴
時間Sun Oct 2 07:47:11 2005
※ 引述《yxl (Screaming Blue)》之銘言:
: 台灣的媒體報導一附高金素梅終於告贏的樣子
: 但是實際上她的上訴是被"棄卻"(翻譯成中文就是被駁回=敗訴)
: 只有在傍論(法官的見解?)裡頭提到小泉去靖國是支援特定宗教
: 違反憲法裡政教分離的規定
: (這點有日本人認為是反干涉宗教自由...準備去告法官)
: 結果不只是台灣的報紙 連日本報紙有些都報導"小泉違憲 高金勝訴"...~"~
: 小泉說他並非以官方(首相)身分參拜
: 對這個判決感到不解與遺憾
: 詳細狀況可能要等日本高等法院把判決書PO到網上(也許要一兩星期後)才能判斷
: 不知有沒有法學專家有興趣就高金素梅提起靖國訴訟案寫論文的...^^;
其實判決違憲應該沒什麼意外的,就日本國憲法規定來講:
第二十條 對任何人的信教自由都給予保障。任何宗教團體都不得從國家接受特
權或行使政治上的權利。
對任何人都不得強制其參加宗教上的行為、慶祝典禮、儀式或活動。
國家及其機關都不得進行宗教教育以及其他任何宗教活動。
所以爭點在於小泉是不是代表行政機關,因為他是掌管行政機關之首,
為什麼小泉要強調自己是私人身分原因就在於此,
因為若他說代表公家身分則明顯是違憲。
不過法院會認定是違憲,其原因在於他當時使用的座車及購買的花籃是公家經費,
而他在簽名時是署名「內閣總理大臣小泉純一郎」,
因此被法院認定他是以官方的身分參拜,所以違反日本憲法規範。
但即便是違憲的確與高金實質勝訴有段差距,
就高金的訴求來講,的確認為參拜違憲這一點是勝訴的,
只是後面附隨的精神賠償要求被駁回,但高金要的應該是後者,
當然不是錢的問題,而是象徵性的問題,
現在只有違憲這部分勝訴其實實質意義不大,
因為小泉一樣的做法如果不是去靖國神社,而是去大須觀音寺的話,
理論上一樣是違憲。
所以最大的意義應該是這判決會讓小泉日後的參拜行為受到侷限,
從而滿足反對他參拜的人的希望,問題是要規避這問題應該不難,
小泉再盡可能的表現出「私人參拜」的性質,應該還是不影響實質的參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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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36.154
推 Schloz:為什麼沒有訴權狀況下,日本法院會受理這件案件? 10/02 08:19
推 PiscesGold:可能因為原告除開她 還有其他人 10/02 10:09
推 anbr:因為提出的人不是高金 而是那些受難的阿媽 他們有很多人 10/02 11:30
→ anbr:就在各地法院都告 只要有一個告贏就賺到 10/02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