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duh (百般柔情 將化鬼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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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有關之前在報紙上看到阿扁提的一些東西
時間Wed Sep 14 17:18:32 2005
我先提出比較偏倫理學方向的討論好了。
在古希臘,女人是沒有社會地位的,
女人可以隨主人喜好被賣給別人、送給別人,
即使是把女人殺掉,也不會受到任何制裁,
只因為性別不一樣,女人就沒有人權,就不會被當個人看,
我們稱之為「性別主義」。
即使是人權進步如美國,
南北戰爭前的黑奴,也不被當作人類看待,也沒有所謂人權,
到了今天,美國白人警察虐殺黑人的案例也不時發生,
就因為種族不一樣,就不被當人看,
這我們稱之為「種族主義」。
如今我們都已經自認為很文明了,
在台灣,大多數人都同意「性別主義」、「種族主義」是不符合人權的,是落伍的,
一個人,沒有任何權力去剝奪另一個性別、另一個種族的基本人權。
生命權即是基本人權之一,
在性別主義、種族主義、甚至「物種主義」都漸漸被揚棄的文明社會裡,
(註:物種主義,即認為動植物為低等生物,不應享有基本權力。)
「死刑」是一種非常奇怪的存在,
一個罪犯去作奸犯科甚至殺人,他去剝奪人的生命,理應受到法律制裁沒錯,
但是法律憑什麼去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罪犯剝奪他人的生命視違法的,那麼為什麼法律剝奪人的生命卻是合法的?
罪犯也是人,也應享有生命權,
我的意思不是說應該要保護罪犯,
罪犯應該受到最嚴厲的刑罰,但國家絕對沒有權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連賦予罪犯生命的父母,都沒有權利決定他的生死,國家憑什麼?
我們今天會認為性別主義、種族主義會很可笑、很野蠻,
但是我們今天還是在做一樣的事,
由國家立法剝奪一群人的生命權,只是對象變成了罪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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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的真義:病媒+靈媒+淫媒 = 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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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記者大爺感興趣的、覺得新鮮的,或第一次聽到的,通通叫做新聞。
2.專業而深度的分析,那種東西絕非記者大爺該做的事,別想從新聞裡面吸收什麼知識。
3.記者大爺寫出來的新聞絕對不可以呈現事實。
4.記者大爺寫新聞要像尿療法,別人講的話通通要掐頭去尾取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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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rystalK:推一下!即使被包裝上合法性,本質上,還是殺人 61.70.118.1 09/14
推 yves1022:這篇我一定要推,完全贊同您的說法!!!220.143.215.101 09/14
→ pepechen:犯罪被害者及其家屬要有覺悟 140.112.115.2 09/14
→ pepechen:冤冤相報何時了,原諒兇手吧 140.112.115.2 09/14
推 yves1022:不是原諒啦!怎麼可以原諒?關到死啦!!220.143.215.101 09/14
→ yves1022:關到死,勞動到死!但是我們不能用牠做的事懲罰220.143.215.101 09/14
→ yves1022:牠 我們不能殺人,也沒有權利殺人220.143.215.101 09/14
→ yves1022:因為牠殺人所以罪大惡極,那我們就要跟著殺人?220.143.215.101 09/14
→ yves1022:法律不能剝奪人的生命,我絕對認同!!220.143.215.101 09/14
噓 zinger:既然法律不能剝奪人的生命,警察就不被允許可以開 218.166.94.68 09/14
噓 zinger:槍格殺要犯,不是嗎? 218.166.94.68 09/14
推 tonyselina:樓上中文有差到 218.163.97.37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