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agelion (What I wanted most)》之銘言:
: ※ 引述《laipy (My Dark Angel)》之銘言:
: : 當然不違法,除非你同一張買五份以上,打算當團購主持人或水貨商
: 舊歸舊,很多東西該修的都還是沒修掉
: http://tw.bid.yahoo.com/phtml/auc/tw/classroom/lobby/inside0720-2.html
: 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 "依照智慧財產局的解釋,如果是出國購買自用,屬於「入境人員行李之
: 一部分而輸入」,每次每一著作以一份為限"
: 根據智慧財產局的解釋,所謂的"自用"即"一份"
: 也就是像我說的一樣,想多買份送人都不行
: 我不知道是你說的1~4份比較可信,還是智慧財產局的1份比較可信
: 如果真如你所說,早已修正一年多的話
: 那為何到現在東西還能被扣在海關?
: 沒錯,又有人要說我書唸得少了
: 對,我學歷是沒你們高沒錯
: 但我知道有個三份的東西目前被扣下來
: 我也知道這東西沒有營利意圖
: 但,誰鳥你有沒有營利意圖,超份一份是事實
: 還是違法 ╮(╯_╰)╭
要講親身經歷我來講吧。
Amazon.com的影音和軟體不能發送到北美以外的地區,可是像EBGame、Gametop網站
可以,我去年底到現在,陸續訂過原裝的Starwars Galaxies,目前預定的有Everquest
2、World of Warcraft,每次都買2-3份,到目前為止只去補過一次稅,沒有也沒聽說
過有誰因此被移送法辦的
原文書我也常買,不過每次一份,從來沒出過問題。
如果你的東西被扣在海關,打電話去問一下是不是又欠稅沒交。如果你違反了著作權法
,海關的動作應該是移送法辦,而不是扣住你的東西不發
意不意圖營利,這個東西就是所謂的主觀的構成要件,通常判斷構成要件是否該當
是法官檢察官的事,也輪不到海關來做
奇摩網站的二手引,誰曉得那個傳說中的「智慧財產局」說明文是什麼時候的事啊?
怎麼不把全文引出來看?
這個東西和學歷高低無關,和事實真相有關,法條都引給你看了,我的經歷也講給你
聽了,你不信我也沒辦法。就好向巴哈站上還有很多人深信「線上遊戲騙個寶物算詐
欺,那pk豈不是殺人?騙肖耶」,還有人云亦云的「阿扁禁電玩」文,真是罵都懶得
罵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7.94.18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