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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otite (山水寄情)》之銘言: : 推... : 我覺得族群只是表象 : 其實更深層的是階級衝突、區域不均等發展、經濟及福利機會不均的衝突 : 當然,還有國家認同的衝突 : 只是這種族群的分法和上述的問題有很高的相關性 : (如,美國黑人窮的比例很高,因此經濟問題同時也是族群問題) 這些笨蛋根本沒想過,族群平等法的前提是族群總歸戶。 也就是讓現在嘴巴上講的「四大族群」有法律上的意義, 有戶籍上的依據。有了這些,再來談那個族群平不平等, 才有意義。問題是目前關於族群的劃分,除了原住民有 「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外,其他都付諸闕如。外省人 與客家人結婚所生的子女,其族群如何認定?從父系? 父母約定?還是成年以後可自行選擇?我是不介意我的身 份證上打上「外省族群」,只是希望某些人以後又鬼叫鬼叫 說身份證打這個是「撕裂族群」啦 選戰打輸了,急急忙忙想用刑法來「制裁」別人「撕裂族群」 ,就好像當初想用國安法來「制裁」台獨一樣,完全不顧法體 系的內在邏輯性與完整性,只想用嚴刑峻法來關異議者。「族 群平等法」我是很贊成啦,如果檢討的是訴訟語言的平等權、 廣電頻道的平等分配權、公務、教職人員的族群分佈比例、 教育資源的分配、私人機構強制雇用原住民這些議題,我是舉 雙手贊成,只是希望國親到時候別跳腳就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7.226.215.29
basicnet:第2段寫的絕對會跳腳的阿-.-(國親必翻臉) 推140.120.136.152 04/07
cgi0911:幹得好 行家出手果然不同 推 140.113.126.9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