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kwisd (瓶子裝不下)》之銘言:
: 如果您看完整個討論串 您會發現反對大陸記者駐台有兩個論點
: 其中之一是安全
: 我在討論 直接 立即 無法收拾的傷害時 針對的是安全的這個論點
: 如果您有把我文章看完
: 我後面有提到 [真實惡意] 這個部分才是針對說謊造假的部分
: 的確 說謊造假的真實惡意並非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 然而 不論有無駐點 可以想見 他們的報導並不會有太大的不同
: 雖然政府把他們驅逐並不違憲
: 然而基於自由的觀點 在無法證明有弊害的範圍內應推論為自由
: 個人僅主張行政機關在裁量時應不作出驅除的決定
: 這是我該篇文章的意思
我一直不把這件事當作是什麼安全 之類的問題
假設說PRC跟ROC有外交關係.然後PRC制定了針對ROC的"反分裂法"
接下來會怎樣?民眾跟政府部門的抗議是可以預期.
但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外交上是不是通常會先用驅逐外交官或召回大使的方式作抗議
很可惜.台灣上頭沒有PRC的外交官.PRC裡頭也沒有ROC的外交官可以召回.
那怎麼表達我國的抗議?
驅逐有正官方色彩的記者算剛好而已.
可惜政府就是畏畏縮縮.牽扯到一大堆有的沒的.
就說PRC制定不尊重我國的"反分裂法".為表抗議.驅逐這兩位PRC官方記者離開我國.
什麼他們報導真不真.假不假之類的.那是他們的言論自由.
ROC政府不把自己當成一個正常國家.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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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問:中共對「自由民主的新中國」的概念及界說為何?
答:「自由民主的中國」將是這樣一個國家,它的各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通平
等無記名的選舉所產生,並向選舉它們的人民負責。它將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
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與羅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將保證國家的獨立、團結、統一及與各
民主強國的合作。-------毛澤東 對英記者甘貝爾十二項問題之答復(194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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