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ffyLiaw (硬凹的他們的黨)
看板a-bian
標題Re: 台電公司遭判 應支付台北市府道路使用費
時間Fri Nov 19 12:04:02 2004
※ 引述《senza (逆髮)》之銘言:
: 台電雖然是公司,但是就是不能以成本為由,對特別的縣市做不同的事情,
: 否則有些很偏遠的地方,也許要牽幾十公里的線,才能服務到一家居民,
: 那成本不是應該很高嗎?那是不是要對那一家居民拿比較多的錢?
不能把偏遠地區的特例,類比到這次台北市的情形。
台電、自來水公司本身都負有「代替國家向人民提供服務」的義務,
所以不管拉線成本多高,台電都不能把成本丟給偏遠地區的人民負擔
;但成本終究是成本,它沒有消失掉,最後還是全國民眾要把那成本
給攤掉,只是我們認為「攤這種成本」是合理的,所以都會接受。
至於台北市政府收取規費,卻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
假設這規費真的收了,台電每供一度電給台北市民,成本就會相對增
加(或者換個角度,營收減少,上繳國庫的數目也減少),至於這個
差額要由誰吸收?當燃還是全民。問題就在於:讓全民去攤台北市政
府的規費、讓全台灣的民眾繳錢給台北市政府來建設台北市,這難道
是合理的嗎?我們應該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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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examines the
nightingale's code
still written on the fish truck that loads
my conscience explodes
the harmonicas play the
skeleton keys in the rain
and these
visions of Johanna are all that remain...
-- Seems Like a Freeze-Out / Dy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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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222.77
→ lucifax:聽說未來台北電費會漲204元 218.161.0.63 11/19
推 artdeco:真的假的?只有台北嗎?消息來源? 140.112.16.9 11/19
推 Avanger:說的好~ 馬市長大概忘記陽明山也是歸他管ꨠ 140.112.43.127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