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sam (玩完就該認真了~~)
看板a-bian
標題Re: [閒聊] 海洋法
時間Fri Jun 10 18:55:34 2005
※ 引述《kafka ((o(一︿一+)o))》之銘言:
: ※ 引述《VRC174 (爺爺你的國家在那邊!)》之銘言:
: : 根據1982年的國際海洋法,
: : 船隻只能按照船旗國的國籍掛國旗,
: : 亂掛或不掛各國軍艦皆可因形跡可疑加以攔檢,
: : 也可能遭到港口扣押,
為了讓k大講的更清楚以饗版友
就由小弟來提些白痴問題吧~~
: 你講到重點了
: 台灣並不是IMO的會員
~~~
這是國際海洋組織嗎?
加入會員是不是有什麼特殊實益?(ex.有糾紛時可仲裁等)
: 台灣什麼都不是阿
: 所以像是長榮、陽明、萬海
: 他們的船隻才會掛巴拿馬與賴比瑞亞旗
: 高雄港、基隆港都沒辦法加入TOKYO MOU
~~~~~~~~~
這是什麼? 加入後的差異是......?
: 船到其他國都被psc整好玩的
~~~
這又是什麼?
: 而且國輪現在已經被降成黑色標誌了(這一個月的事情)
~~~~ ~~~~~~~~
國輪是指以中華民國為船籍國的船嗎?
黑色標誌的意義是....?
是誰在決定標誌的升降?
而被降成黑色標誌有什麼不利益?
以上~~~麻煩k大解答~~^^
: : 並且觸犯國內法。
: : 船旗不是想怎麼掛就怎麼掛!
: : 所以請版上的朋友不要再討論這種話題。
: : 此外,關於海峽通行問題,
: : 1982年的海洋法公約已經規定清楚重要航路海峽,
: : 無論是否屬於他國領海,
: : 都有提供通行之義務!
: : 唯一的限制記得是潛艦必須浮起來!
: : 不過土耳其那個海峽還有特殊條約加以規定,
: : 例如某些類型的軍艦通過有限制,
: : 這也就是蘇聯海軍為何驅逐艦都8000頓的原因之一。
: : 這法規是從以前伯斯普魯斯海峽等海峽的特殊條約以生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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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問題都沒那麼難
要回到問題的最原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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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onyselina:推一下 我也很期待 :) 218.175.27.4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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