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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署長涂醒哲於自由時報投稿說 智媒是為了宋先生才會猛力攻擊羅施麗雲 或許是吧 不過似乎有則新聞被這些智媒刻意忽略 (看到這先不要往下看,先想想從7.28到今天為止有哪件大事被忽略) (動腦過後,繼續往下看) 先整理一下事件經過 7.28星期三  蘋果日報報導羅太太 7.29星期四  阿扁與媒體茶敘時談及此事 7.30星期五  羅太太辭職 7.31~8.3 從陳志旺500萬豪宅被公開          (原來500萬叫豪宅,那我家也是豪宅了XDDDDDDDD)          到陳志旺家人被公開          到陳志旺出面          到蘇貞昌出面呼籲將心比心 不多!剛好一個禮拜 星期三此事被揭錄伊始 很多智媒或者民眾都以為是類似之前余政憲或陳致中公器私用的例子 當時新聞還沒那麼大 在上週的禮拜一到禮拜三的2100全民開講和新聞夜總會  ← 李先生和李小姐都沒有主持 而是分別由代理主持人邱顯辰和岑永康主持節目 而在這之前                        2100大部分的焦點都還是圍繞在槍擊案         題 每天都在談論槍擊案就算再怎麼熱情也是會厭煩的       這可能是請代理主持人的原因之一 星期三此事一被披露                   外 星期四兩人立刻歸隊主持節目 兩個人看來都是興致勃勃,磨刀霍霍的模樣 有阿扁的小辮子可抓不親自上陣怎麼行呢!         話 星期五羅太太辭職 原以為此新聞就此打,可是結果並不是如此 智媒開始將焦點集中在陳志旺的豪宅和家人 並以此反駁阿扁總統說的那番話(小孩有殘缺之類的) 到薛石民震怒、羅施麗雲丈夫兩度出面道歉、陳志旺出面澄清 事情似乎越演越烈 有人想過為什麼嗎? 現在來回答前面要大家動腦的問題 猜出來是什麼事了嗎? 為何事件從禮拜五開始越演越烈呢? 從319槍擊事件以來 敵人陣營律師團、敵人陣營所關注的焦點是什麼? 沒錯!就是當選無效和選舉無效的訴訟 這一點沒有人反對吧? 既然如此 為何上個禮拜五7.30下午高等法院針對選舉無效訴訟開庭一事 一堆智媒故意忽略呢? 蘋果日報隻字未提,看看當天蘋果日報的頭條 有篇太噁心了故恕不轉錄! http://tinyurl.com/4rlza http://tinyurl.com/6lcer 中時採取模糊戰術模糊焦點(文章在最下面) 把庭訊時緊張氣氛歸咎於顧立雄以及另一位律師未到庭和遲到 忽略綠色段落部分才是真正關鍵所在(見文章) 更別提電子媒體了! 只有隔天7.31自由台灣有報導(兩篇文章在下面) 咦? 選舉無效訴訟不是敵人陣營最關切的大事嗎? 怎麼會故意不報導呢? 蔡玉玲和姜志俊所召開的記者會可以現場直播 審判長鄭雅萍的談話就忽略 我的媽媽呀! 難不成蔡、姜兩人比審判長偉大?還是蔡、姜兩人是大法官? 是有什麼隱情所以要略過此新聞嗎? 以為沒報導就可以掩蓋真相嗎? 以為沒報導人民就會淡忘此事嗎? 想圍魏救趙? 別鬧了啦! 陳港生都說這是可以講上一百年的大笑話 我還想把此事告訴我兒子、我孫子,傳頌到2104年呢! 不知道在子彈門文宣改版時會不會把被審判長斥責一事寫上去 真令人期待!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jul/31/today-p4.htm 審判長斥國親律師 誤導民眾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 高等法院總統、副總統選舉無效訴訟昨天下午開庭,合議庭審判長鄭雅萍 當庭指出,連宋委任律師團的陳述過於粗糙,不能有一點懷疑就認為違法 ,也不應對外講那麼大聲,誤導民眾,應在法庭上攻防,更不要在媒體上 打擊法院。 日前連宋委任律師團聲稱比對選舉人名冊有九十萬多筆異常,先向法院呈 報三十六萬多筆;合議庭認為,所呈報內容太過簡略,要求詳細分類,具 體陳明違背何項法律,八月六日前重新呈報,十二日下午再次開庭,所剩 五十萬多筆是否就此放棄?也在下一次開庭時具體表明。 雖然連宋委任律師團表示實務上有困難,如另起當選無效訴訟遲遲未允許 影印選舉人名冊,才導致他們無法具體陳述,但審判長鄭雅萍仍認為連宋 律師團過於粗心,至於是否允許再次閱覽或影印,合議庭日後會再斟酌。 昨天庭訊中,連宋委任律師團認為中選會辦理此次總統大選,已嚴重違反 選舉行政管理相關規範,足以影響結果,例如有誤用公投名冊充作選舉人 名冊,同時開公投票、大選票,選民領票時未仔細核對身分,未依規定按 捺指印等程序疏失。 被告中選會表示,這些都屬單純的選務疏失,除非屬故意、重大過失的選 舉舞弊,才構成選舉訴訟中辦理選舉違法,更指稱連宋律師團所提相關附 表不僅拼湊,也有張冠李戴情形,讓人不知如何進行抗辯。 但中選會委任律師也不好過,審判長鄭雅萍要新加入律師閱覽過往筆錄, 因為所提一些主張早已說明過。她更曾對律師所用法律字眼提出質疑,律 師不得不當庭更正說法。 ================================================================ http://tinyurl.com/7xyw8 《選舉無效之訴開庭》 法官怒斥國親律師證據不明,審判長對律師利用媒體放話打擊法院 誤導民眾要求七天內提具體證據。 (記者林長順∮台北報導) 總統大選選舉無效之訴,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下午再度開庭,被告選務機關 中選會就原告連宋所指辦理選務是否違法,提出答辯說明。庭訊中,審判 長鄭雅萍多次嚴批國親律師團對控告事項未提出具體主張和具體證據,要 求必須七天內提出具體證據外,並諭知8月12日再度開庭審理。 鄭雅萍昨天在庭訊中一再表達對國親律師團日前召開記會公布選舉疏失的 不滿,她表示律師有基本的倫理規範,不要老是在外面利用媒體放大話來 打擊法院,誤導民眾,而應將所有的訴訟攻防都留在法庭內努力,不能打 迷糊戰。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下午就國親聯盟以中選會為被告所提出的選舉無效之訴 ,再度開庭審理,原告國親的委任律師團在庭上提出中選會辦理選務違法 的事證,包括將公投名冊當作選舉人領票名冊使用和在沒有投票所監察員 、主任管理員親自會章下,就讓民眾以按指印方式領取選票等情況,要求 被告答辯。 中選會律師團則認為這只是選務疏失,不能說是中選會辦理選舉違法。況 且選務人員也必須要出於故意或是重大過失,而有發生選舉舞弊的情況, 才算是構成選舉違法。另外,至於中選會在319槍擊案發生後,是否有 權公告停止選舉或是改期選擇,兩造也有不同的看法,國親認為中選會有 裁量權,中選會則說依照選罷法規定當時的情況並不符合停止選舉或改期 辦理選舉的條件。 中選會律師團在答辯狀中,對國親所附上的列表證據提出種種疑點,認為 所指控的內容根本不符,許多附表內的數字甚至誇張不實,如冒領人數2 3人卻可產生六萬多張的爭議票,有抹黑誇大之嫌;另外,國親律師團以 目視的方式認定14萬筆選票「指印無法辨識」,簡直比科學鑑識還神奇。 由於國親律師所提訴狀證據含混不清,讓審判長鄭雅萍一再動怒,並嚴厲 批評國親律師團主張與證據不明確,有違原告積極舉證的立場。國親律師 團不斷表達由於無法影印選舉人名冊,加上時間有限,證據蒐集困難。鄭 雅萍強調已經給原告機會了,而律師團有不少『大律師』,在閱卷時沒有 明確列出主張,不能怪人,她要求七天內必須提出具體主張。 庭訊約三小時後結束,審判長諭知原告應於七天內提出所有「選務違法」 的各種態樣事實,並聲明證據方法,也訂於8月12日下午二時半繼續審 理。 .....2004-07-31【台灣日報】 ================================================================ http://tw.news.yahoo.com/040731/19/unx1.html 大選無效訴訟庭訊 法官庭訊三方 【中時電子報 】 王己由/台北報導 大選選舉無效訴訟,台灣高等法院卅日開庭審理,就國親主張的選務機關 辦理選舉違法進行調查。中選會律師團認為,國親驗票、驗冊後提出冒領 選票等異常情形,只是選務疏失,並沒有違法問題。因國親律師團陳報選 舉人名冊異常高達九十萬餘筆,審判長要求七日內提出,改期八月十二日 下午再開庭。 高院選舉法庭昨日下午二時卅分開庭審理本案,庭訊重點在審理國親提出 的選務違法問題。 不過,昨日庭訊卻出現選舉訴訟審理以來首次緊繃氣氛,原告、被告和參 加訴訟的陳呂律師團都顯得相當戒慎。庭訊才開始,受陳水扁總統委任擔 任參加訴訟的顧立雄律師未到庭,審判長表示,「參加人要認真參加,不 是串場跑龍套,來一下就走」。還當庭向律師林永頌表示,希望轉達顧律 師「要認真從頭到尾參加訴訟」。 後來更因陳水扁另一位律師遲到,審判長聽完律師遲到原因,毫不客氣的 說,「衝庭是律師的事,不然不要擔任複代理人。 庭訊尚未進入重點,就因律師遲到早退問題,讓庭訊埋下緊張的因子。 被告中選會律師團因有新律師成員加入,陳述意見時,多是先前庭訊都已 陳述過的內容,審判長語帶不悅,一再告知律師「這些以前都說過」,更 讓在場所有律師小心翼翼。 待國親律師團陳述時,緊張的氣氛達到最高點,因庭訊前國親律師團曾召 開記者會,說明驗冊發現的異常問題。審判長在庭訊中顯得很不高興,數 度語氣高昂,希望律師不要透過媒體放話,「所有的攻防請在法院,社會 秩序這麼混亂,不要誤導媒體和民眾。並意有所指,強調律師執業倫理規 範,告知律師團要注意社會責任,不要擔心法院會不公平。 審判長當庭曉諭的內容,讓在場律師一度因此噤聲,不知該怎麼說才好。 庭訊中,國親律師團針對驗冊發現選舉人名冊異常情形,包括冒領選票、 簽章和姓名不符、代領選票、指印無法辨識、預蓋投開票所管理員和監察 員印章、使用臨時身分證、投開票所監察員被要求先交出印章等情況。 另外,公投票和大選票一起開票,導致選舉混亂和出現選票錯置等,主張 本次大選確有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 中選會律師團逐一反駁,強調正副總統選罷法第十四條有關選舉人領票、 投票相關規定,只是「訓示規定」,縱使違反也只是選務疏失,「單純選 務過失,並不等於選舉違法」。且國親提出本件訴訟,也不合正副總統選 罷法規定要件。 因國親律師團第一階段呈報法院的驗票、驗冊異常情形資料,只有卅六萬 多筆,審判長遂質疑國親狀紙上提到,總共有九十萬七千一百六十四筆異 常資料,為什麼只提出卅六萬多筆?當庭要求國親律師,應於一周日內提 出所有「選務違法」的各種態樣事實,以及證據調查方法;被告中選會須 在國親提出後,儘速表示意見,庭期改在八月十二日下午繼續審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37.13 ※ 編輯: olenew 來自: 218.172.137.13 (08/05 01:56)
jimmyduh:整理得不錯 給個m 211.74.76.201 08/05
trekie:你也有上媒抗吧http://tinyurl.com/3t5gr 210.68.147.44 08/05
Dionysus:推啊!!不過現在不要讓宋倒 可以挫挫馬... 218.166.54.204 08/05
lirenhao:大偵探!作者一定是大偵探!比李昌鈺還厲害! 210.69.138.102 08/05
dippper:好文..推 221.169.165.23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