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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之銘言: : 3個新聞連結 : http://tw.news.yahoo.com/050421/39/1q8q9.html : http://tw.news.yahoo.com/050421/195/1q8yp.html : http://tw.news.yahoo.com/050421/4/1q90t.html : 如果照新聞所說,警察的直屬上司是挺他的(老實說,絕大多數的民眾也是這樣想吧...) : 但是台北市長要求徹查,之後分局只好開會記了他一隻小過 : (執勤失當,影響警察形象<=混蛋理由) : 老實說,這警察當的這麼窩囊,誰想當啊? : 連分局長自己都說搜查過程只有可能有小瑕疵,即使有也不到違法 : 既然如此他卻要被記過?現在居然還傳出那女的要告他傷害? : 台灣的警察當成這樣也太倒楣了吧?警察的尊嚴要被這樣踐踏的喔? : 自己喝酒誤事,卻還裝一副受害者的樣子,讓人怎麼看怎麼氣... : http://tw.news.yahoo.com/050421/39/1q8cb.html : 加一段,那女的的解釋,老實說,看了很讓人生氣... 這件事情 大概全ptt只有我最有資格回答 除非大安分局的吳分局長 二組賴組長 跟七組程組長 也有上ptt..........(千萬不要...orz) 第一 我跟劉英傑還算熟 他是我同科系大我兩屆的學長..專科十二期行政科 一畢業到保一總隊 後來支援大安分局..幾年前正式編入大安警備隊 在大安的時間比我略晚..大概還不到五年 我則是從學生時代開始就在大安分局 今年已經是第九年了 他的身體很壯碩 還有武術基礎 在保一時參加過維安小組 後來到了大安分局之後 也擔任本分局的武術助理教官 他的性格是很強悍 也有一點獨行俠性格 所以分局也一直不敢把他下放到派出所 怕容易跟民眾起衝突 (其實在警備隊也常跟民眾起衝突....再度orz) 當然 這並不是說他的行為有什麼失當 只能說他向來屬於強硬派 對於民眾不假辭色 就法論法而言 往往他並沒有什麼過失 但是被民眾投訴的次數還滿多的 我要說明的是 被投訴的次數不代表就是他有錯 大多數的民眾投訴還是無理取鬧為多 也有人是因為被取締而挾怨報復 不過我倒是對他的執法態度一向也有意見 我總覺得有些時候如果態度稍微婉轉 可以避免很多的麻煩 (也是避免我的麻煩.....三度orz) 第二 我發現這個新聞事件的發展實在很神奇 打架的那天我剛好休假在家唸書 今天做出懲處我又剛好休假 總之就是不讓我安寧就對了 回到家一打開電視還是我的業務範圍 我在大安分局第七組辦理民眾陳情案件 我們組裡負責的是關於法理的部分 第二組(督察組)則是負責員警的風紀及態度 舉例來說 某甲因為不服酒後駕車被取締 所以向大安分局陳情 我們第七組就會針對酒後駕車的部分做審核研究 如果某甲真的酒後駕車 取締的過程也合法 那麼我們就會依法裁罰 如果在執法的過程中 法律有瑕疵 我們就會變更裁罰 但是同案關於員警的服務態度等等 則是歸第二組管 他們會另外對於員警執勤時的作為做出審核 so.......... 不管是吳宗憲酒駕案 周玉蔻酒駕案 陳俊生飛車追逐案 都是我經手辦理的 至於員警的懲處 則是第二組 (咳..各位如果沒有必要 請不要向大安分局陳情啊..... 案子快辦不完了......四度orz) 好啦 回到這幾天發生的這個案子 昨天在我們組裡是有討論過的 基本上 我是建議劉英傑應該申誡處分的 因為不管怎麼說 警察是不應該還手打人的 (畢竟只是個交通違規案件 如果能用其他方式來制止 打人是沒有必要的) 不過考慮到人都會情緒反射動作 (我就不信你在被人打了一巴掌之後 不會下意識的伸手打回去) 所以我是建議給予申誡處分就夠了 同時也應該把蒲姓女子移送法辦 當然 也有人考慮到劉英傑打人的部分 可能也會被對方反控傷害 (關於這點 我覺得劉英傑那下並不是真的要打那位蒲小姐 只是下意識還手 若是真的認識劉英傑的人 就知道他的漢草有多好 如果是我吃他一拳 大概就站不起來了..........) 不過 警察的文化向來就是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省事事省" (好吧..其實這是所有官場文化) 所以才會有前天不打算移送蒲小姐 也不處分劉英傑的作法 今天分局長出來說了一句很微妙的話 他說 "今天的懲處"是媒體逼出來的 劉英傑的外號大家大概也有耳聞 是"藝人殺手" 其實栽在他手中還有很多其他演藝界跟新聞界的人 想要修理他的媒體太多了 前陣子還有某森電視 派攝影車半夜跟著他上班 想要跟拍他執勤的狀況 抓他的把柄 現在發現出事的又是他 當然絕對不會放過 我一向的立場是 像這種事情就直接交給法官處理 蒲小姐妨礙公務跟劉英傑涉嫌傷害 都一起移送 法官自然會有公斷 既不要過當 也不要逃避 至於其他的部分 觀眾都看到錄影帶 也會有所評價 蒲小姐的部分其實我認為也還好 就是酒後失序的行為 這種情形在大安區每天沒有五件也有三件 沒什麼大不了 如果是意識清醒的狀態 相信以她的"經歷" 可以處理得相當圓滿 只是 現在這件事並不只是一個酒後駕車的紛爭 變成了一些政治勢力跟媒體的角力場所 已經不是分局長可以做出決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9.83.225
shangchi:辛苦了..... 61.31.173.128 04/22
powerseven:辛苦囉!140.124.135.134 04/22
smalloc:辛苦了....(幫你orz) 140.114.63.11 04/22
Richthofen:這是左大本人寫的嗎? 211.76.43.154 04/22
Jetty:幫orz ... (這可以轉八卦版嗎 XD) 140.116.101.17 04/22
JeffyLiaw:我贊成不記申誡,兩個都移送。220.135.177.248 04/22
JeffyLiaw:下次去大安分局找您泡茶 XD220.135.177.248 04/22
Jetty:看來傑菲常去唷 XD 140.116.101.17 04/22
bigmoun:在這樣搞下去,下次仍孩給謅W街頭了! 218.161.4.155 04/22
bigmoun:字亂掉了。是換警察上街頭。 218.161.4.155 04/22
TaiwanJunior:辛苦啦~~(敬禮..) 218.35.19.41 04/22
jckjck:建議你去八掛板應徵板主,負責藝人酒駕部份^^ 61.228.111.133 04/22
Heyhi:PUSH 218.175.25.227 04/22
TPCMAX:找我喝茶請到八樓.希望兩個月後我順利調走^^ 218.169.83.225 04/22
Richthofen:左大真的是警察啊? 211.76.43.154 04/22
Acinonyx:推 現身說法 219.84.126.198 04/22
calase:左大要調去哪邊啊@@?218.167.191.248 04/22
Richthofen:曼城? 211.76.43.154 04/22
Richthofen:專門守護Sir Alex Ferguson和紅魔? 211.76.43.154 04/22
minefreak:真懷念歐足賽大家一起無聊的時候 XD 163.23.225.206 04/22
TPCMAX:樓上的.噓..無聊是犯法的..Q_Q 218.169.83.225 04/22
Richthofen:左大,紅魔只剩一個冠軍機會了:P 211.76.43.154 04/22
ilovesumika:可是他並沒有打人,只有制服對方而已耶。140.123.222.146 04/22
TPCMAX:劉英傑也打了她一拳Q_Q..至於上手銬的部分沒問題 218.169.83.225 04/22
JeffyLiaw:但是打一拳不見得構成傷害啊? @_@220.135.177.248 04/22
JeffyLiaw:當然以傷害移送是沒問題,不過我總覺得這頂多220.135.177.248 04/22
pago:我也好久沒跟左盃泡茶了~140.112.251.109 04/22
JeffyLiaw:可能有公然侮辱問題,傷害應該還不至於...220.135.177.248 04/22
JeffyLiaw:所以雙方均移送的話,那位小姐可能會比較麻煩220.135.177.248 04/22
JeffyLiaw:劉先生應該是 ok 的..(如果不考慮面子問題.)220.135.177.248 04/22
hantin0:孔武有力的警察跟小姐的出手不符合比例原則 對嗎 61.62.101.160 04/22
Hall:推~認真執法的好警察偶有瑕疵又何妨! 59.104.28.77 04/22
Hall:倒是建議修改憲法限縮新聞自由~ 59.104.28.77 04/22
lats:酒駕不服取締+打人,也不符合公平正義 對吧 61.219.23.193 04/22
lefan:長官好140.113.127.117 04/22
deco:辛苦~~加油 140.92.2.37 04/22
catmist:推左大,辛苦了 61.70.118.1 04/22
wht810090:推左大。 140.112.7.59 04/22
SOMEGOOD:警察被記申戒或小過的話是不是這輩子別想升職了 220.134.230.40 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