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nze (試著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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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謝揆:三天不吃蔥,可跌到十元
時間Wed Aug 17 17:12:48 2005
※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Hunterxx ()》之銘言:
: : 好不容易把工作的事情做了一個段落
: : 看到這個新聞
: : 真是令人感到莫名其妙到好笑的程度
: : 謝長廷是不是最近被阿扁K到滿頭包
: : 所以才會講出這麼可笑的話呢
: : 颱風侵襲台灣過後,蔥價不斷上漲,甚至一斤要四百塊。行政院長謝長廷(新聞、網站)
: : 今天參加「聰明消費我最棒,我是小小消保官」徵文活動頒獎時,語出驚人的表示,蔥
: ^^^^^^^^^^^^^^^^^^^^^^^^^^^^^^
: : 不是每天非吃不可,如果消費者可以團結起來,三天不吃蔥,價錢馬上就可以降到十塊
: 這是因應這個活動,表示說消費者應該有對付不肖業者的
: 力量,不是真的叫你不要吃蔥。不曉得你是沒把文章看清楚,
: 還是故意要混淆視聽?
: 真奇怪,這種見獵心喜的態度,怎麼總是改不過來?
撇開謝揆的話被斷章取義後的爭議
他所講的內容真是講到我心坎裡
題外話的感嘆XD
臺灣消費者的自覺真的非常非常的低
年初男友買了一隻Asus的手機
買完盒子拆一拆就回馬祖
結果在松山機場打給我的時候發現
一撥就斷電..屢撥屢斷
於是隔天託人把手機帶回來讓我幫他去換
我拿去換時
通訊商告訴我
因為我少了盒子中一個小紙板
我才想到我男友嫌它髒..丟了!!
於是我從光華通訊商..代理商聯強..到製造商華碩
通通跑過一遍
答案皆是..沒有那個不行
就這樣等我男友下次回來..已經一個月後了
後來我忍無可忍在聯強維修站終於怒了
憑什麼一片紙片而以就不讓我換?!
我質問服務小姐
契約呢?!有寫明嗎?!
如果我買手機時..從華碩聯強以至於光華都有明確文字或口頭告知我
那個東西不能丟
那丟了~~是我的錯!!
我記得大一買手機時
通訊行的老闆根本也沒說他們保固七天
我去換時他才說那是業界的規定~~
其實我們很多東西的消費
合約上面根本都不清不楚
業者反正也欺你沒常識
就算有常識他還是可以賴
多數的消費者最後還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Asus的事件中....
我男友曾說如果不是我堅持
他根本就打算吃虧認了..用維修的方式
我們彼此的差異也可以看出絕大部分的人多半有這種心態
幾次的消費問題
多數的人會覺得我很計較
但我實在不能明白~~
為什麼業者態度那麼惡劣
大家還不能團結起來抵制?!
甚至還有人說風涼話諷刺想要自救的消費者!!
或許身為一個執政官員
隨時要謹言慎行
所以我也不打算為他辯駁什麼
但他全文所講的很多地方我其實十分贊同
有些東西不是非常必要的話
有沒有必要跟著一窩蜂去買~~
結果給了業者哄抬價格的機會?!
有些東西就算必要
但如果團結起來抵制能得到更好的消費環境
是否有權衡實行的必要!!
當然做不做在個人
即使已經有公平交易法
但我相信..消費者的自覺還是影響消費環境最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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