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hoo2160 (reach for the stars)》之銘言:
: 對不起...我不太理解.....
: 這意思是說公務人員仍然放棄每年14天的休假以換取獎金,
: 而那獎金變成了國民旅遊卡嗎?
: 看前一位作者的文章我的理解是公務員不再有放棄休假可領獎金的制度,
: 不管你休不休假都不會有獎金,但都會有國民旅遊卡
: 如果如果是如我所理解的那樣的話
: 這怎麼能說不是政府對公務人員的一項利多政策呢??
: 從前可是要放棄休假才有獎金可領
: 現在是既有假期又有獎金(國民旅遊卡)
: 就算真如原po所說的,國民旅遊卡使用起來有諸多限制,
: 但不能光就純經濟利益與獎金相比而認為虧到了吧?
: 畢竟還多放到了假呀 :)
在未有國民旅遊卡前,
公務員每年有14天的不休假獎金,
可是很多人寧願上班,
也要這些獎金,
所以後來就把不休假獎金換成國民旅遊卡,
立意非常好,
鼓勵公務員休假,
可以調劑身心,
又可以消費,
但這最大的問題是一定要特休才行,
而且特休不能在國定例假日,
有的單位特休非常困難,
因為太忙了,
有時候下屬一天到晚吵哪天哪天要特休,
主管光是幫他們把假期錯開,
就一堆bulabula的,
弄到最後,
一個單位一年內真的大家可以休到14天的特休,
真的是有技術性上的難度。
例如家父在阿里山森林鐵路工作,
一到旺季,櫻花季、暑假、年節......
根本是整整一個月沒機會休假,
連正常的假都休不完了,
還特休?
所以國民旅遊卡很好,
但是可以稍微放寬使用條件,
一般正常休假也可以用,
這樣才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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