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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對教育沒什麼研究, 但是常常聽老師範(50年代)的父母所言, 對於這個教育品管的問題有點淺見: 1.老師本身的要求: 目前教育學程與師範學院對於老師的學科成績要求頗多, 但是對於老師的道德程度似乎沒有比一般大學生來的嚴, 言教不如身教的道理大家都懂, 有較高道德的老師應該有較佳的要求與效法的效果吧? 家父當年有同學就是因為偷竊, 照一般學校應該是記過, 台中師範就請他轉學去一般高中。 2.授權與推責任: 很多人都喜歡把教育成敗推給老師, 這點實在沒有抓到重點, 老師對於學生既沒有足夠的懲罰權力, 又沒有控制其經濟的能力, 就好比打游擊隊就沒軍力又不能斷其後援, 怎能建功? 如果真的要賦予老師那麼大的責任, 就應該給予足夠的權力, 老師才能發揮管教的效果吧? 當然這樣的教育還是有其侷限性, 除非是大部分時間住校。 還且要賦予權力之前, 前述的素質問題必須先與解決。 這些論點沒有教育理論支撐, 還請相關先進不吝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9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