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udite (紅軍再出發)
看板a-bian
標題Re: 中文學者:「誅之」指責備 不應曲解為「殺人」
時間Thu Nov 4 13:16:52 2004
※ 引述《gtl (... )》之銘言:
: ※ 引述《Steinway (根本沒有人瞭解我 ~.~)》之銘言:
: : 【中廣新聞網 】
: : 但是中文學者解釋,「得而誅之」的「誅」是指「責備」,被解釋成「殺人」,
: : 實在是很大的曲解。(陳玉箴報導)
: : 「人人得而誅之」到底是什麼意思,國立藝術學院教授李殿魁表示,
: : 「誅」這個字從古代指的就是「責備」,根本不是「殺頭」的意思
: : 李殿魁教授解釋,例如「口誅筆伐」這個詞,嘴巴和筆怎麼能殺人呢?
: 這個教授想跟周守訓合開補習班嗎??
: 這年頭...
: 什麼樣的學者都有~"~
: : 誅和伐指的都是責備,是指說話或寫文章來批評。
: : 他強調,一個字有許多意思,不應該任意解讀,
: : 例如古代用來指「殺人」的字,反倒是特殊的「殊」,
: : 「誅」這個字在「誅殺」連用的時候才是指殺人。
: : 所以硬要說「人人得而誅之」是「人人都可以殺人」,實在是很大的誤解
: : ---
: : 阿 誅九族 怎麼解釋啊.@@.
真奇怪,
藍營的人要為連戰講的話善後,
就不能講個
「因為我們連主席不學無術,
所以他以為"人人得而誅之"和"口誅筆伐"的誅都是責備的意思,
我們主席原意並不是指殺人,請大家見諒。」
硬要找個「學術界」的人出來硬凹字義,
想騙大家沒唸過書,沒字典可以查嗎?
真是沒格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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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8.177.182
→ tellyou:翻譯:令堂是社會上的棟梁!! 218.165.52.14 11/04
→ tellyou:樓上的原句:公幹彼其娘之! 218.165.52.14 11/04
→ tellyou:推錯篇..不能刪了..-.- 218.165.52.14 11/04
推 PyromaniaX:阿斗是才高八斗XD 163.13.138.169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