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立場。
中立只是幫助迫害者,絕不是受害者。
沉默向來只是鼓勵了劊子手,而不是犧牲者。
女人子宮內的生與死 http://www.now.com.tw/lb5000/usr/8/8_92.w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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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81.130
民意代表自清條款
《說明文》
有鑒於本國民意代表議事風格低劣,每每影響本國議事素質及國際觀感,
茲將本自清條款列入憲法修正條文中。
《連署內容》
你是否同意將本條文列入?
1.民意代表不得於議事過程中以肢體行為表達不滿,引發衝突,
違者遭舉發後停權一週,第二次遭舉發,撤除代表資格,不需經選區選民罷免,
並追究求刑事責任。
2.民意代表於議事中言語挑釁,或意圖導致衝突,違者遭舉發後停權一週,
並於第二次舉發後,撤其代表資格,不須經選區選民罷免,
並得由受方提起訴訟,回覆名譽。
3.民意代表不得兼任媒體人,並不得成為媒體節目之股東。
違者不需經舉發,立時撤除其代表資格。
4.民意代表不得於院會之外,言語煽動人民或帶領群眾作肢體抗爭,
違者遭舉證後立即撤除其代表資格,並交事發所在地檢察官提起公訴,以正視聽。
(1)完全同意
(2)完全同意 但條文內容可作修改
(3)完全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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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寫錯地方阿
呵呵.....版主說話 我就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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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