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rceval:這是教科書中所有能犯的邏輯謬誤嗎 推128.101.154.200 04/13
> 你不須吃藥來獲得幻想;不正當的語言可使你的世界充滿各種不同的鬼魅。
> -Robert A. Wi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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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兩難推理(False Dilemma)
錯謬:為多於一個答案的問題提供不足(通常兩個)的選擇,即是隱藏了一些選擇。
例子:支持陳水扁人不是低學歷、南部人就是高年齡。
解釋:支持阿扁的也有討厭唐湘龍先生的選民,明顯筆者隱藏了許多可能。
1.2 訴諸無知(From Ignorance)
錯謬:因為不能否定,所以必然肯定,反之亦然。
例子:沒有國民黨,那麼台灣現在就會很慘,連菲律賓都不如。
解釋:總有些事是既不能否定,亦不能肯定的。除了肯定和否定,我們還可以存疑吧!
也許沒有國民黨,台灣的現況會更好!
註:趙先生的必殺技之一,我認識的人十幾年前和他辯論時,他使出本招。
1.3 扯開話題(Red Herring)
錯謬:辯者改變話題,以分散注意力。
例子:「有人稱呼您阿斗您知道嗎?」「是指才高八斗。」
註:連先生的必殺技。選前還說什麼「春天快來了。」
1.4 片面辯護(special pleading)
錯謬:以新鮮或特別的聲稱,抗衡對手的陳述;展示論據時只著重主題中有利或單一的
範疇。
例子:陳水扁是有作票(或買票)的,但你必須先相信周式恆等式或丁式不等式。
1.5 證明不存在(Proving non-existence)
錯謬:當辯者無法為他的聲稱提供證據,他可能會挑戰他的對手,叫對手證明他的聲稱
不存在。
例子:拼真相,陳水扁要提供「槍擊案非自導自演」的證據
1.6 稻草人謬誤(Straw man)
錯謬:創造一個虛假的情況,然後去攻擊它。
例子:泛藍內部的矛盾,通通都是陳水扁的錯。
註:馬市長的必殺技之一。
1.7 你我皆錯(Two Wrongs Make a Right)
錯謬:指控其他人跟我們所做的同樣事情,為我們所作所為辯護。
例子:綠軍有甚麼資格批評我們的集會遊行?你們以前也跟我們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
解釋:訴求的層次差滿多的。
2 訴諸其他支持(Appeals to Motives in Place of Support)
2.1 人身攻擊(ad hominem)
錯謬:拉丁語「向著人」的意思。辯者用人身攻擊來攻擊對手,而不是在討論議題。
當辯者不能用證據、事實或理由去維護他的立場,他可能透過標籤、稻草人、罵人、
挑釁及憤怒的人身攻擊方式來攻擊對手。
例子:「陳水扁,騙騙騙。」
2.2 恐嚇論證(argumentum ad baculum)
錯謬:論證根基於恐懼或威脅。
例子:「陳水扁先生,四月十號以前,你如果再不XXXX這些年輕朋友們所提出來的這些請求,宋楚瑜陪大家一起衝進總統府。」
2.3 諸諸霉體(Appeal to Mess Media)
錯謬:先由霉體工作者製造新聞,再由民代據此為「證據」,提出自稱的「合理的懷疑」。
例子:徐醫師、奇美小護士、福小姐
註:此乃「中華民國」繼「三民主義」後,於世界上獨創之壯舉
2.4 訴諸憐憫(Appeal to Pity)
錯謬:以別人的同情心服人。
例子:希望陳總統接見這多位天天「接力絕食」的「學生」。
解釋:總統接見與否,不在乎花了多少時間「絕食」,而是取決於其訴求的正當性與合理性,提出「天天接力絕食」只為搏取同情。
3 因果的謬誤(Causal Fallacies)
3.1 無足輕重(Genuine but Insignificant Cause)
錯謬:舉出無足輕重的次要原因論證,遺漏真正的主因。
例子:槍擊案使連宋敗選。
解釋:一顆子彈不會使連宋的選票比上次少一百多萬票。
3.2 滑坡謬誤(Slippery Slope)
錯謬:不合理使用連串因果關係。
例子:「談起個人的求學過程,也很順利,國中畢業後負笈外地,就讀台南一中,養成獨立個性,成長過程中由於是「芋仔蕃薯」,老師經常指派我代表班級、學校參加演講比賽,有豐富的比賽與訓練經驗,這可能是外界對我有「辯才無礙」印象的遠因,對此我要以感恩的心情,感謝父母親與成長背景讓我有機會接觸周遭的人與事。」(吳育x)
(http://www.doi.tcg.gov.tw/introduce_director.asp?introduce_menuflag=b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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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 willingly believe what they wish.
~Julius Cae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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