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rdan325 (電電電)》之銘言:
: 市府為了賠蔣緯國...
: 花了兩億...
: 所以罵阿扁花2億做秀....
: 是真的嗎?
以下內容出自由 福爾摩沙辦公室 發行的《陳水扁答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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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緯國的別墅是民國七十年時,蔣緯國以「軍事任務之需
要且具現實性及保密性」為由,將該保護區土地變更,並取得
免申領建照而興建,73年第一次辦理產權登記為蔣緯國所有,
但82年時移轉登記為蔣孝剛,用途為「住家用」,顯然已與原
申請理由不符。市府為了慎重起見,仍函請聯勤總部前往會勘
,以確定是否仍具軍事用途,不過得到的回答是:「上揭土地
及房舍均屬私人所有」,所以「未便參加」。
市府認為既然已經變為私人所有,且蔣孝剛為外國籍(德
國)身分,自然不符合原來的軍事用途,所以就在84年由士林
地政事務所將建物所有人名義塗銷,再由工務局於85年將它拆
除。後來蔣孝剛曾提出訴願敗訴後,又向中央提出再訴願,但
是又撤回。
不過原本蔣緯國轉移登記(過戶)給蔣孝剛時曾繳納800多
萬贈與稅,因塗銷後轉移登記行為已經消失,所以給予退回,
如果塗銷不合法,就沒有所謂的退稅,既然退稅就表示市府所
做的是合法而且是正當的,有人惡意將此扭曲為賠錢,甚至誇
大到賠一億兩千萬,不僅昧於事理,也暴露了自己的無知。
我們可以很大聲地講,以軍事任務為理由興建,事實上是
私人豪華大別墅,無論在法理上、在是非公道上,絕對都應該
拆除,所謂賠錢真是天大的謊言和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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