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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rdan325 (電電電)》之銘言: : 市府為了賠蔣緯國... : 花了兩億... : 所以罵阿扁花2億做秀.... : 是真的嗎? 以下內容出自由 福爾摩沙辦公室 發行的《陳水扁答客問》。 ======================================================= 蔣緯國的別墅是民國七十年時,蔣緯國以「軍事任務之需 要且具現實性及保密性」為由,將該保護區土地變更,並取得 免申領建照而興建,73年第一次辦理產權登記為蔣緯國所有, 但82年時移轉登記為蔣孝剛,用途為「住家用」,顯然已與原 申請理由不符。市府為了慎重起見,仍函請聯勤總部前往會勘 ,以確定是否仍具軍事用途,不過得到的回答是:「上揭土地 及房舍均屬私人所有」,所以「未便參加」。 市府認為既然已經變為私人所有,且蔣孝剛為外國籍(德 國)身分,自然不符合原來的軍事用途,所以就在84年由士林 地政事務所將建物所有人名義塗銷,再由工務局於85年將它拆 除。後來蔣孝剛曾提出訴願敗訴後,又向中央提出再訴願,但 是又撤回。 不過原本蔣緯國轉移登記(過戶)給蔣孝剛時曾繳納800多 萬贈與稅,因塗銷後轉移登記行為已經消失,所以給予退回, 如果塗銷不合法,就沒有所謂的退稅,既然退稅就表示市府所 做的是合法而且是正當的,有人惡意將此扭曲為賠錢,甚至誇 大到賠一億兩千萬,不僅昧於事理,也暴露了自己的無知。 我們可以很大聲地講,以軍事任務為理由興建,事實上是 私人豪華大別墅,無論在法理上、在是非公道上,絕對都應該 拆除,所謂賠錢真是天大的謊言和流言。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college08.as.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