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發稿反駁李敖對李遠哲的評論(一)
中央社2000/03/0513:11
(中央社台北五日電)中央研究院四日深夜以「中研院總辦事處」名
義,發表一篇總統候選人李敖在政見發表會上對李遠哲院長及院務
所做評論之聲明,指出李敖的評論完全悖離事實,混淆視聽。
文稿全文如下:
八十九年三月四日,李敖先生在總統候選人政見發表會上提到有關
李遠哲個人政治態度、行事風格、社會服務及中研院院務等問題,
除個人政治立場不適合由院方答覆之外,其餘各節,均屬混淆視
聽,嚴重悖離事實,茲簡要說明如下:
一、有關本院民族所專任研究員楊國樞先生兼代副院長案:楊國樞
先生為本院民族所研究員,台大合聘教授,心理學名家,本院院
士,民國八十五年八月應李遠哲院長之邀,兼任本院副院長。依本
院組織法,副院長並無任期規定,但延攬之初,李院長有約請楊國
樞先生鼎力協助四年(即任期至八十九年七月底止)之承諾。民國八
十七年一月,楊國樞先生屆滿六十五歲,依法開始辦理延長服務,
是時依國內各大學延退前兼任主管者得繼續兼任原職至任期屆滿之
成例,院方仍請楊先生繼續兼任副院長。八十七年十一月,本院訂
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前此係比照大學教
授延退方式辦理),其中第五點規定「研究員延長服務期間不得兼任
行政職務」,但由於前述延退前已兼任主管者基於實際需要准其繼
續兼任至任期屆滿之原則,經徵得總統府同意,仍由楊國樞先生兼
任副院長。另一方面,為了符合「研究員延長服務期間不得兼任行
政職務」之規定,李遠哲院長自去年起已開始物色新任副院長人
選,今年二月起,楊國樞先生繼續辦理延長服務,總統府核准文中
提醒本院注意上述處理要點第五點之規定,經院方向總統府說明,
在新任副院長確定之前的過渡時期,仍暫由楊國樞先生兼代副院
長。
二、有關王企祥教授與李院長服兵役一事:王教授係李院長就讀清
華大學原子科學研究所時期之老師,二十年前清華大學因故解聘王
教授時,李院長正在美國從事研究工作,對事件之始末並不知情,
不便妄下是非斷語;王教授個人之學術研究能力與成就如何,可由
學術界公論。民國七十五年李院長獲諾貝爾化學獎之後,王教授曾
來訪視,要求代為安排進入中研院原子與分子科學研究所工作。任
何學術機關聘用人員均有法定與專業之審查程序,中研院自不例
外,李院長(註:當時尚在加州柏克萊大學服務,同時擔任原分所設
所諮詢委員會主任委員)並無援引用人之特權,是以建議王教授向原
分所提出申請,經該所學術諮詢委員會審查討論後未予接受。去年
十二月十三日報載李敖陪同王企祥教授召開記者會,陳述所謂學術
迫害內幕,大概指此而言。此中是非,稍有常識者均能理解,不解
何獨李敖先生例外?
李敖復提及因王企祥教授保荐,使李院長免服兵役,乃完全違背事
實之說詞。李院長於民國五十年自清華大學原子科學研究所碩士班
畢業後,即依兵役法規定服預官役,先在新兵訓練中心受訓四個
月,因射擊成績特優,受完基礎訓練後原已安排分發兵工學校服
役。報到當天因清華大學校長陳可忠教授向有關當局建議,集中一
批具有科技專長且尚服役中的預備軍官至清華大學,協助國防科技
專案研究,期限至服役期滿為止。故李院長不折不扣的曾服過一年
預備軍官役(當時預官役期只有一年)。無論是王企祥教授經由李院
長推薦任職,或是王教授使李院長可以免服兵役,經由李敖的說
明,充份表現其特權心態。事實的真相是李院長沒有也不會動用特
權,以致王企祥教授求職不遂;而李院長也像其他的國民一樣,沒
有免服兵役的特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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