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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amafan (小鎮姑娘)》之銘言: : ※ 引述《toorger (姿姿是我的)》之銘言: : : 新政府說 受難者家屬可申請國賠 : : 可是 人民受難卻要用人民的納稅錢陪 總覺得怪怪的 : : 理論上應該由失職的人員來賠償比較合理說 : : 不過這似乎有執行上的困難 : : 嗯嗯就這樣啦 : 對對對 贊成  : 那些失職的啊 記甚麼大過小過 有甚麼用    : 要拿出誠意的話 就拿一些錢出來幫助罹難家屬度過難關啊    : 就如SOS說的啊學校打群假的人都要退學處分了呢   : 那些因為自己的過失而殺了人的  就僅是一支大過就夠了嗎    在情感上我支持你們,但在理智上我不會這麼說 他們是失職嗎?很難說吧!他們可是照規定來 不過我確定他們在道德上站不住腳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國家制度有問題 不管當初制定者是誰,現在執行者是誰,反正就是有問題 然而這些問題是誰的錯?人民沒錯嗎? 消防資源不夠,議員卻開公費賓士,人民沒錯嗎? 如果今天我們把這些人員抓去關對家屬來說的確是公平正義 但是對社會來說這公平正義代價太大了 因為從此沒人會遵守規定,即使照規定來也會犯了滔天大罪,幹嘛守? 而執法人員可以不照規定任意判刑,這不是很恐怖嗎? 我們沒能力承擔這種後果,因此我們只能這樣留下遺憾 因此我們社會只能用賠償來代替公平正義,這代價很便宜 但是對家屬來說,是社會虧欠了他們 還有一些多做多錯的心態真的要改,否則事情會一再發生 這種心態不是只有今天這些人有,我相信更多在開罵的人都有 不過就算要改,恐怕這一件還不夠,大眾很快會忘記 社會成長的代價就是如此,而且代價將持續付出,不會只有三五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m62126.m6.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