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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提了一個阿扁正在電視辯論的假時間後 阿圖又破功了 轉自 http://www.ttimes.com.tw/ 明日報 記者:吳明儀 |台北 報導∣03月01日 12:36 針對無黨藉立委林瑞圖29日召開記者會,砲轟陳水扁競選指揮中心副總幹事羅文嘉在台北 市新聞處長任內,曾向民間公司「多次索賄、每次上千萬元」等說法,羅文嘉認為,林瑞 圖所指控的時間點,恰巧是他因斷臂事件離開市府出國休息的時間,這些指控已對他個人 造成重大傷害,所以他決定訴諸法律,控告林瑞圖加重誹謗罪。羅文嘉並向法院聲請林瑞 圖的財產假扣押,以便保全民事賠償的強制權。 羅文嘉指出,他之所以會對林瑞圖採取法律行動,不僅是因為總統選舉的因素。更重要的 是,希望透過這樣的機會,讓所有人更加明瞭在民主社會裡,每一個人都擁有言論自由, 但同時也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起責任。 羅文嘉以前年台北市長選舉為例表示,林瑞圖指控陳水扁前往澳門嫖妓11次,事前事後他 都提不出任何證據,結果卻也不必為這樣的惡劣言行負責。他不僅沒有從別人對他的寬容 中得到一點反省和慚愧,反而變本加厲,重施故技。這是林瑞圖的悲哀,也是我們共同姑 息的結果。 羅文嘉強調,根據商業週刊第552期的報導指出,林瑞圖擔任台北市議員其間積欠台北銀 行5億元及農民銀行3千萬元鉅款至今尚未還款的事實,但是現在卻有錢刊登廣告誣陷陳水 扁。為了避免他對林瑞圖所提出的刑事告訴判決確定、民事附帶賠償也確定時,林瑞圖逃 避賠償責任,所以羅文嘉同時也向法院聲請對林瑞圖的財產進行假扣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211.7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