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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orger (要開始唸書囉!)》之銘言: : 有點機車耶! : 把阿扁醜化成這種樣子! : 看了覺得很心寒!! 2100第二天對這話題的討論中 沈野被所有觀眾批評的一文不值 我想他自己也很意外吧 畢竟他自己覺得說的通是一回事 沒有人認同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 國民黨的那個發言人說的很好ㄛ 邏輯清楚調理分明 台灣人民有投票權是頭家 總統頭家批評總統天經地義 只是對香港....ㄟ 不知道算什麼 (城市?小島?外國?? 啥的?) 不管說什麼批評 都沒立場也不應該吧 別忘了總統對內是人民公僕 對外可是代表"中華民國"ㄛ 污辱他國元首可不是隨便就算了ㄛ 有看2100節目的人 相信都很清楚是非了 -- 言論自由,但有其限度 不然也沒有毀謗罪了 行為自由,但有其限度 不然連刑法都不需要了 法律管不到的 靠道德了 道德怎麼制裁人? 看看沈野節目上的狼狽相 制裁有沒有用呢? 看人知不知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dipper.im.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