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DPP 看板]
作者: shiftt (民主風度不要暴力) 看板: DPP
標題: Re: 國大與立法院的關係
時間: Mon Apr 17 20:44:21 2000
※ 引述《Gespenster ( )》之銘言:
: 五權憲法的五權其實都是行政權,立法院的地位其實相當於行政權
: 中的立法局,專門制訂法律,而國民大會才是真正的國會,對於立法院
: 所制訂的法律,審查上通常多認為合憲,只有在其認為有必要時才會進
: 行複決或者自己制訂法律。這是當初孫文在英國時,受彼國內閣制的影
: 響。但是制憲時,留美的張君勱搞不懂,認為就應該是三權分立,立法
: 院應該是立法權,與行政權司法權是分立制衡的,所以才會把國大原本
: 的的功能移到立法院,讓國大看起來像四不像。
持平而論 孫中山先生與張君勱先生的思想各有所本
不能說孰優孰劣 但是今日的國民大會
受到功能性的考量 總統公民直選 已經喪失昔日最重要的任務
受到現實面的考量 素質良窳不齊 很多都是地方派系的從政人士
宛如是各地縣市議會的中央版 我們放心把國家根本的憲法交給他/她們來修正嗎
說的好聽叫做"國會改革" 改革就應該壯士斷腕 大刀闊斧
哪有用利益交換的方式作號召呢 就算想討一點糖吃 吃相也要好看一點
怎麼能佔了便宜又賣乖 延任案一延就延了一半的任期 太誇張
再者人事同意權 司法院 監察院 考試院
都是國家重要的機構 務求素質精良 才德卓然出眾
此類大抵士大夫高風亮節之士 怎麼能讓豺狼虎豹丑角之流來
藉"審察"之名 行"折辱"之實 這從上一屆及現任這一屆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委員
當時提名資格審查會的情況可以得到印證
如果說真的為了國民的福祉著想 那為什麼上一次修憲的時候
攸關民眾公意表達的"創制" "複決"條文卻通不過
簡直是胡搞亂搞蠻幹嘛 視法理正義為無物
欺負全國民眾對國會制度的重建不甚明瞭 才一直胡作非為
這種盲腸機構現在不割除 更待何時??
英明睿智的陳總統啊 雖然您表示不涉入政黨活動
但是我們不能再縱容這批沒水準的金牛盲人 毀了憲法尊嚴
聰敏幹練的呂副總統啊 現在正是您拯救國家基本制度的時刻了
女性責無旁貸 您當然不能缺席
林主席 拜託您啊 別讓黨籍國代意氣用事
應當理性冷靜的檢討大法官釋憲制度 重整國會體制
不要被火氣沖昏了頭 敗壞了民主進步黨的英名
國民黨之所以不加以聞問 美其名曰"不干涉國大黨團"
其實不過是放牛吃草 趁機給新執政黨製造憲政難題
唉 為什麼......我們只能乾著急 一點力量也沒有
殊不知修憲這檔子事比內閣人事猜猜樂 還重要上好幾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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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結合作不分族群 中華民國臺灣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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