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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阿扁總統對於國家的法制再造 提出了一個新的構想----------建立NBI 我覺得這件事可以考慮 但是不宜貿然行之 民主進步黨的民主先驅前輩們 身處在八O年代之前的白色恐怖時代 受到了許多不足為外人道的迫害 這是眾所週知的事 國家的司法警察體系 居然淪落為鞏固一黨一人的工具 確實不民主到了極點 比起極右派的蓋世太保 或者極左派的格別烏 紅衛兵 同樣受人詬病 現在民主進步黨成為了準執政黨 相信對於這切身之痛 感觸會特別深刻 大刀闊斧的整頓自然不在話下 重點是 調查是國家極為重要的一項工作 陳總統預計要如何來整頓???? 我們所熟悉的CIA FBI 是美國制度下的產物 CIA隸屬於國家安全會議 當然是由總統來指揮 而FBI是司法部的一個下屬機構 依法應服從司法部長的調度 問題正巧在這兒浮現 大約分成兩點 (一) 美國是一典型的總統制國家 各部部長皆為國務員 由總統所遴派任命 不須對國會負責 司法部長亦不例外 所以司法工作雖然有一定的獨立性 實際總統能干涉的餘地不算少 (這裡的司法指廣義的司法 美國總統所不能干預的司法 僅僅指由最高法院大法官所領導的審判體系) 正因為閣員只向總統負責 所以泰半對總統言聽計從 (二) 美國跟我國現制相同 國家安全事務 由"國家安全會議"統籌 情報工作由"國家安全局"(我國)"中央情報局"(美國)統轄 造成法務(司法)部所屬的調查局 同時有兩個長官 即法務(司法)部長 與國家安全局長 雙頭馬車 以我國的情況來論 調查局和國安局的關係非常密切 馬英九 廖正豪之前的部長甚至管不動調查局(現在的葉金鳳部長據報導也有此困擾) 美國則是自80年代之後的改造 才使調查局回歸正軌 即願意接受司法部長官的管束 排除CIA的過度影響力 現在陳總統倡導提昇調查局為國家層次的NBI 未定案不便多加臆測 但是會不會使調查局脫離法務部的指揮呢 這樣子調查就會成為總統一項有力的工具 不是不信任陳總統 而是防微杜漸 預防若干年後可能會遭濫用 而成立廉政署一事 雖然是可行 但是會不會顯得疊床架屋 與監察院的重要職權重覆 民主進步黨的一貫立場不贊同五權的架構 固然不可能在憲政工程上增強監察院的職權(欲廢除而後快) 但是不可諱言 目前主管公務人員及民意代表的財產申報與調查 正是監察院所轄的"政風調查處"(處長林麗貞女士 編制有數十名政風官及調查員) 如果陳總統能多多詳加考慮 整合所有的資源 相信要發揮"肅貪廉政"的功效指日可待 以雙首長制的國家而言 都有總統藉著國家安全幕僚單位 來限制內閣對這一部份的掌控權 這算是一種通病 況且在權責尚未釐清之前 帶有民意支持的總統顯然是佔上風 其實總統身為萬民之首 或許不必把自己侷限為最高的行政長官 為民服務 應該是不分權的 亦即統帥並協調各權 使各權相互制衡又不會流於不穩定的政爭 現代管理學講求授權 既不須事必躬親也不必凡事都須經過總統首肯 勾勒出大方針大遠景 高瞻遠矚深思熟慮 更是總統的重要責任 至於調查察局的問題 請阿扁總統與各方菁英詳加規劃 再作決定喲 -- 反對黑金 廉政愛民 加速改革 反對黑金 廉政愛民 加速改革 反對黑金 廉政愛民 加速改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round235.mc.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