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te (ROTE)
看板a-bian
標題[請益] 高檢署:辭職請假未涉內亂罪 不會偵辦
時間Tue Nov 23 01:10:36 2004
【中廣新聞網 】
陳水扁(新聞、網站)總統所提「柔性政變說」持續發酵,國親陣營要求台灣
高等法院檢察署主動調查呼聲升高。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追今天表示,
如果只是要求將領辭職或請假,而不是以暴力脅迫手段實施政變,並不構成
內亂罪法定要件,高檢署不會主動分案偵辦。
陳追表示,民國八十一年以前的刑法一百條﹝普通內亂罪﹞規定,只要有﹝
意圖﹞,高檢署即可發動偵查,但修正後的法條規定增加以強暴或脅迫著手
實行相關文字,使得內亂罪認定趨於嚴謹。
請教各位板友
高檢署這樣一番的表示,「並不構成內亂罪法定要件」
這樣的話阿扁構不構成刑法的「誹謗罪」或著民法的「侵權行為」呀?
如果泛藍提出告訴敗訴的機會高不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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