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onysus (走自己的路)
看板a-bian
標題Re: [閒聊] 再這樣下去就不用選了
時間Fri Sep 12 11:22:07 2003
原文是在談楊大智 所以 本人的回文也就事論事 談楊大智的行為失當應受懲戒
至於您說的余政憲 不在原文所說的範圍內 也就沒有多談
再說 余有錯和楊有錯是兩回事 不能說因為余也有錯所以楊的錯就可以不追究
再說 余是政務官 以他的表現出槌狀況頻傳來看 明年扁連任的話
他會續任的機率大概是零 若扁沒有連任 他當然也就不會當下去
不管如何 他因為做秀做過頭 大概當不到明年年底了吧
那天他去視察大囍社區 災民提出希望多些補助 這個內政部長竟然說
他要回去召開"跨部會會議"來討論如何做 請問 跨部會會議是內政部長該召開的嗎
這個應該是行政院長的權責吧 余這種行為 透露他其實做秀的目的在希望搶下院長職位
這樣子的行為 基本上踰越了他的權責範圍 的確該受譴責
若從執政黨的角度來看 搞不好他還是連任路上的大石頭
只是選前穩定至上 所以暫不調整其職務
如果您要談余政憲 那麼 我的文章裡也說得很清楚了
余所掌的內政部基本上應該沉默一點來做實事 本來就不是該到處做秀搶鋒頭的單位
但是 余自以為是下任院長的熱門人選 也就搞不清楚狀況
像是花蓮查賄 如果執政高層認為當地檢調系統有被串通的嫌疑
那也是由法務部協調外地檢調來協辦 再由檢調決定是否要增加警力支援
而非像余這樣子沒有收到法務部的支援要求下 就自己"跨部會"惡搞
這樣子為了個人做秀 卻破壞了行政政務官權責分工的完整性
連帶讓很多人誤會以為執政黨只有這種人才
這樣的人 大概從政之路不會走太遠的吧
老實說 或許當初讓陳菊當內政部長是比較合適的人選 畢竟
內政部需要像她這樣耐得住寂寞 默默做事 不求上新聞曝光率的人選
而不是像張博雅和余政憲這兩個由地方首長出任的人選 太習慣搶鋒頭搶曝光率
結果正事沒辦好 反而是部長個人大大的做秀 大大的搶媒體鏡頭
而且還是不好的鏡頭 這樣子對整個行政團隊和政務推動 都不是好事
地方首長不是不能進入中央單位服務 但是 應該懂得角色的轉換
不能像在地方當首長一樣 想盡辦法找機會讓自己出名
中央部會 有很多的行政細節和政策規劃的細膩工作要去適應和推動
如果首長整天在搶鏡頭 這些工作就會完全落入專業官僚的控制中
結果是 造成官僚專政的狀況 其危害 就是民主制度無法有效掌握國家方向
反而是不管怎麼選 什麼事還是跟以前一樣 專業官僚絕不是中立客觀的
他們有他們獨特的階級立場 例如 他們希望制度有利他們的子女或本人
例如 他們制訂的制度往往重防弊 往往為了讓他們自己省事而造成民眾的不便
這些東西 都必須要民選首長指派的政務官專心投入每個政策的制訂過程
了解那些環節其實是不必要的 只是事務官在圖利自己或者省自己的麻煩的
這樣子才是民主制度的健全功能 如果 政務官忙著做秀 沒有好好參與決策
那麼 就會出現官僚獨裁 民主功能衰退的狀況 這是很清楚的
從張博雅到余政憲 掌管著全國最保守最官僚體系之一的內政部
他們卻都沒有用心去參與政策制訂 沒有做好平衡官僚的政務官角色
反而為了自己希望能夠"換個更大的位子坐坐"而只顧著搶鋒頭上鏡頭
這當然是不對的行為 也應加以批判
不過 因為我的文章是在回文 文中主要是談陳定南"修理"楊大智的謬論
所以 回文中也就整頓官緘的問題回應 對於余的問題 只有約略提及
因為那並不是原文的重點 所以回文時也就沒多談
基本上 兩者都該批判的 但是 余的問題 基本上因為是政務官
惡搞了一陣後 果然內部要他少出現在媒體少講話的壓力就出來了
他也安靜了好一陣子
而且政務官可以隨時換的
做不好明年大選完 不論誰當選他都不會當下去 所以 基本上問題不太
因為 其他政務官看到他如此下場 會跟他一樣惡搞者大概少之又少吧
但是 楊大智是事務官 基本上沒有被開除的問題 了不起就是一年的考績不好或調職
若是事務官內部不整頓官緘 只要跟執政者政治想法不合就可以亂放話
那麼 國家體制要怎麼去維持呢 事務官是常任的 不會因為不合民意就被換掉
所以 要維持事務官體系的穩定運作和對外沉默 就是基本的行政倫理了
這是民主體制中牽制官僚專制的唯一方法 不論是任何民主國家 都是如此的
不然 不管誰當總統當執政黨 事務官都可以亂放話 這樣子國家會運作不下去的
言論自由不是用在這種地方的 因為國家的許多重要資訊 除非依法可以公開
否則 事務官不得以言論自由加以發表的 這是基本的迴避原則吧
而在辦公室裡的時間接受電視訪問 塑造個人的形象 這個也很有問題
請問 如果他不是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 那麼 他的發言有人要採訪嗎
沒有 所以 他是因其"國家體制成員"的特定身份而取得曝光機會
但是 這個身份的工作職掌中 並不包括他的私人發言和想法
如果媒體願意問他對經濟或者文化問題的看法 那的確是他的言論自由
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 要怎麼談就怎麼談 的確沒有人有權利去批評的
問題是 當媒體要他談他的工作事項 而這些事項依其職責又不應隨便對外透露時
或者 雖然他對上級有意見 但依照權責區分 應依法執政政策指示而非公開放話時
那麼 在這些事項上 他應該善盡職責依指示好好查賄 而不是搞個人英雄主義
當然 查賄的方式 余的政策決定的確有問題
但是 依照行政倫理 楊的位置是在整個查賄政策的執政者層面
依相關的法令 他應該確實執行政策決定 若遇有他認為違法或違憲者
則可以要求上級以白紙黑字清楚下達命令 而後他再依此明確命令去執行
如此 則維持了事務官的行政倫理 而若遇有可以違法情事
則因他很清楚只是依上級指示執行命令 因此將來究責時整個責任完全不在他
所以 以他做為事務官的職責而言 針對其職掌及相關事項
在辦公室裡公開接受採訪 並且有侮辱或批評其直接或其他上級的行為
基本上都已經違反了事務官的官緘 畢竟 在其職掌事項等等上面
花檢發言人的職掌並不包括質疑同為行政體系成員的內政部長這一項
更不包括公開要求總統跳過整個憲政體制去"指揮"內政部這一項
那麼 他怎麼可以濫用發言人的公職之名 行發表個人意見以達成特定政治目的之實呢
這樣子的行徑 基本上就是破壞國家體制了 跟內政部做的到底對不對無關
內政部做得對也好 不對也罷 基本上不是歸花檢發言人管的 對吧
事務官對政策有看法應在會議上說 意見不被採納則應依指示工作
因為既然政策決定權不在他 將來責任也不會在他 所以 他不應該反過來干擾決策
責任政治的基本原則 就是權責相符 既然他沒有決定權也不負責任
那麼 他透過特定的公開發言 意圖造成影響決定權者的決定 但本身卻又是執行者
這豈不是依法而言的下屬反過來有媒體手段可以影響或指揮上司嗎
那麼 請問行政官僚基本的科層體系該怎麼維持其暢順運作呢
畢竟 依"言論自己" 每個執行者都可以反過來利用媒體來操縱決策者
以逼迫決策者做出執行者本身偏好的決策 那麼 請問這個行政體系要怎麼管理呢
還是 乾脆我們不要選總統了 以後教育部的政策讓教育官員投票通過
經濟部的政策讓經濟官員投票通過算了 這樣子明明違反民主體制
民主體制 基本上就是要對抗官僚專制和圖私 所以才以外來的執政政務官指揮事務官
所以 才有整個行政體系的政務決策並負政策責任 事務官依法執行並負執行成效責任
這樣的設計 就是讓權責清楚 事務官提供評估並有效率地執行政府政策
政務官對事務官及學界評估和社會的需求做出平衡的決策 並對這些政策後果負責
那麼 事務官踰越權限 反過來意圖影響決策 那麼 到時候這個權責不就算不清楚了嗎
那麼 民主政治的意義 以及責任政治權責相關的體制設計 又該怎麼去維護呢
所以 事務官不守官緘 是會嚴重破壞國家體制 危及制度運作的大事情
而特定政務官做秀惡搞 不過就是搞壞他個人名聲 讓同黨和不同黨的人士都厭惡他
造成他自己為了其不當決策 依責任政治原理在一定期限後被換掉罷了
雖然會有一時的影響 但也因為他的負出代價 警惕了其他政務官不要做同樣的事
依責任政治原理 剛好是防堵了類似愚蠢決策再次出現
因此 問題雖然也很頭大 其行為也很令人厭惡
但其對國家整體體制的破壞力遠不如事務官的不守官緘
個人一點淺見
※ 引述《peregrinos (.....)》之銘言:
: ※ 引述《smilefish (迷喵?)》之銘言:
: : 政務官跟事務官的分別
: : 我想你應該清楚。
: 我知道事務官政務官都是國家體制的成員
: 兩者分際雖然不同 但都有言論自由
: 您的意思就是政務官就可以指揮警察亂來
: 楊大智該罵
: 但您應該連余一起罵
: 民進黨就是余政憲這種人太多
: 把我2000年投給阿扁的票都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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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是歷史的狂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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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58.235
※ 編輯: Dionysus 來自: 218.174.158.235 (09/12 11:48)
※ 編輯: Dionysus 來自: 218.174.158.235 (09/12 11:48)
→ Weckle:建議你文章分個段 推 61.217.123.203 09/12
※ 編輯: Dionysus 來自: 218.174.157.189 (09/12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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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onysus:分段了 應該容易讀.... 推218.174.157.189 09/12
※ 編輯: Dionysus 來自: 218.174.157.189 (09/12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