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看,還有個東西叫通貨膨脹的不知道您知不知道。
http://www.dgbas.gov.tw/dgbas01/anews/政府債務新聞稿920918.doc
行政院主計處
第一、二局(預算、會計)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電話:(02)3356-6500 傳真:
(02)2391-0790
第三、四局(統計、普查)台北市廣州街二號 電話:(02)2381-4910 傳
真:(02)2381-8246
中華民國92年9月18日15時發布,並透過網際網路同步發送 第一局新聞聯繫人:
林科長順裕
網址:http://www.dgbas.gov.tw 電話:(02)3356-7331
行政院主計處對於政府實際負債總額之說明
針對18日媒體報導,國內財政惡化現象每下愈況,截至93年底政府實際債務恐高達11
兆元,政府四年來已增加1.07兆元的債務,行政院主計處特別提出說明如下:
一、 依據公共債務法第3條及第4條規定,政府公共債務未償還餘額,係指政府在其總預
算、特別預算,以及在營業基金、信託基金以外之特種基金所舉借一年以上、不具自償性
之債務。按以上規定計算,中央政府截至93年底之債務未償餘額為3兆4,290億元,而媒體
報導指稱之政府未償債務餘額11兆元,除將國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等自償性長、短期債務
計入外,尚包括估計之中央彌補公勞保缺口及既成道路徵收補償等非屬公共債務法所規範
之政府債務。會計學對企業負債有一定之定義範圍,政府公共債務則需依公共債務法所定
,否則憑個人自行認定所謂之潛藏負債,必定人言言殊,莫衷一是,結果將混淆社會視聽
。
二、 因國營事業及非營業基金自償性債務係以其未來營運收入償還,另公勞保係社會保
險的一環,應本「自給自足、自負盈虧」之原則辦理,勞保目前經營狀況尚稱穩健,公保
於「公務人員保險法」修法前之虧損,政府每年均透過總預算撥補,至私有既成道路徵收
補償部分,目前已研訂完成「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都市更新條例」及「土地
徵收條例」等相關法規,期以建築容積率移轉、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及以地易地等地政手
段取得私有既成道路。故上述所列均非屬公共債務法規定將來須以一般性財源償還之債務
,不應計入政府未償公共債務餘額。
三、 中央政府89年度(政權移轉年度)至93年度止,估計增加債務1兆715億元,惟因其
中包括非屬常態因素之九二一震災重建特別預算所舉借之債務974億元、自90年度起納入
糧食平準基金以前年度累積之債務932億元、SARS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舉借之債務430億元
及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500億元,為呈現政府債務常態之增減變化,經予以扣除後
,四年來實際債務增加7,879億元,平均每年增加1,970億元,與79至88年度之平均年增額
1,902億元相當,顯示中央政府實際債務累積速度,並未因政權移轉而加速。
四、 至所述9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編列一兆六千多億元,較上年度增加610億元,增
加幅度高達四%一節,查上開成長幅度係與92年度不計入追加預算之1兆5,503億元作比較
,如將93年度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編列撥充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250億元扣除不
計,則增幅僅為2.3%,又如92年度併計追加預算後作比較,則93年度歲出為負成長2.7%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62.76
※ 編輯: starfield 來自: 218.166.62.76 (11/11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