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ewtec (viewtec)
看板a-bian
標題Re: [情報] 出版商打算上街頭,自辦"成人書展"
時間Tue Nov 30 22:22:25 2004
※ 引述《lovelysue (Maybe)》之銘言:
: 我昨天也去租漫畫時
: 因為跟老闆娘還有點熟
: 所以 我幫把一本一本漫畫小說 貼上『限』貼紙
: 我不認為漫畫甚麼就是甚麼垃圾書
: 不可否認部分漫畫真的有些過份
: 但也不能因噎廢食
: 有些漫畫真的很令人省思 但不表示他的觀念一定對
: 只要超過兩行在床上滾來滾去的就算色情
: 而且老闆娘是跟我說 分級 不是他分了就沒事
: 只要警察來 拿一本書 他認為是限制級的 卻沒貼上『限』
: 就可以讓警察玩了
: 庫落魔法使是限制級 因為隱涉兄妹戀慕情 不倫
: 島耕作當然是限制級 可是他是垃圾嗎? 我不認為
: 即使是柴門文的書 「age,35」 也是「限」 因為有一頁露點
: 城市獵人、幽遊白書、神劍闖江湖 限制級
: 「功夫旋風兒」 限制級
: 薔薇之戀 「限」 不倫戀
: 勝負師傳奇 「限」 涉及賭博
: 有一些是連自己都搞不懂為甚麼他叫做限制級的
: 一味禁止就是對的嗎?
: 侯文詠的危險心靈 中就是描寫小孩因為看了「聖堂教父」
: 被抓到 引起一連串的事件
: 既然這樣 蘋果是不是「限」 裡面更多圖片
: 電視新聞該不該「限」
: 連續劇 XX風 是不是「限」?
: 哪一部連續劇沒在床上滾超過3分鐘的
: 大家都可以講LP講的這麼冠冕堂皇
: 請問聖堂教父是罪惡嗎?
: 分級是好的
: 立意是良善的 我絕對贊成
: 可是該不該更詳細的規劃 制定呢?
: 老闆娘跟我說
: 11/20日接到通知 限期12/1日前完成 10天內
: 一家漫畫店至少3~4萬本的漫畫小說 有的店多達8萬本
: 請自己從中挑出限制級 貼上貼紙
: 限期10天內完成 這樣就是對嗎?
其實這也就是執法難為之處
舉個例子來說
就拿喝酒吧
我有好幾同學喝啤酒從來沒醉過
兩三"打"照樣好好的可以開車
還開的很直 該停的時後停該走的時後走
那這樣來說喝一瓶他跟本沒事卻被判酒醉駕車這公平嗎?
不過我也遇過只要喝兩杯就倒的人
那問題來了.....
什麼叫醉什麼叫做不醉?
自由心證嗎?
自由心證的結果就是由"警察"來判(台灣的警察喔.....)
要開到什麼樣的程度?
直線加速要多少嗎?
還是要倒車入庫?....
....
....
以下不贅述.....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中最公平的方式
分級也是一樣...
什麼要限制級又什麼叫做不限制級?
你覺的兩行不是...
我覺的兩章節都不是
有的人覺得有"上床"就是....
那豈不是天下大亂......
全部自由心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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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18.76
推 HsinTai:所以有'法院'這種東西存在.. 61.64.89.5 11/30
推 TryToBe:酒駕的類比相當不恰當 220.134.226.147 11/30
→ ohole:酒測是為了降低酒駕肇事的可能性,拿這當 203.203.169.84 11/30
→ ohole:例子不太對吧? 203.203.169.84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