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xl (Screaming Blue)》之銘言:
: 標題: Re: [轉錄] [心得]出版品分級辦法真是太棒了!
: 時間: Mon Nov 22 15:27:3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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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33.5.118.236
: 推 calase:沒有罰則,但抓到就可以罰錢... 203.68.108.145 11/22
: → calase:反正衝著小店不想打官司,他怎麼抓都只能認 203.68.108.145 11/22
: → calase:栽,乖乖挨罰 203.68.108.145 11/22
: → calase:到最後所有租書店避免風險,所有書就都包上 203.68.108.145 11/22
: → calase:封套XDXD 203.68.108.145 11/22
: 推 babylon2:既然沒罰則,怎麼罰錢? 210.200.240.108 11/22
: 推 calase:這我就不清楚了,但刑法235條也有相關規定 203.68.108.145 11/22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Lco
de=D0050003
母法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有罰則
第 55 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
定情節嚴重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供應菸、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罰鍰。
供應毒品、非法供應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予兒童及少年者
,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供應有關暴力、猥褻或色情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
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
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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